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二阶段电梯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二阶段电梯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二阶段电梯设备采购。 2.2项目概况: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新校区项目位于开封市东京大道以北,复兴大道以南,十三大街以西,十五大街以东。一期工程二阶段7部电梯的供货及安装。 2.3招标范围: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工程二阶段电梯设备采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电梯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配合、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电梯弱电线路、设备及各运营商手机信号覆盖线路设备安装配合,电梯机房及井道隔音设施安装配合,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服务、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等内容。 2.4质量要求:货物符合国家电梯有关制造验收标准,重要定制产品或部件符合甲方要求的特殊标准及规定;安装一次验收合格并得到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 2.5交货及安装期: 交货期:30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至设备运到项目现场); 安装期:45日历天(从招标人通知之日起至设备取得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止)。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者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电梯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代理商。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1)须提供电梯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一个设备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一个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制造商的设备); (2)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3)须提供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符合第3.1.1项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与投标产品品牌一致的垂直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1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检验报告(或验收证明))。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垂直电梯安装项目业绩1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检验报告(或验收证明),合同需显示项目经理姓名,如合同不显示项目经理姓名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或书面承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15F)领取招标文件。 4.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提供以下资料的能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相关业绩、相关承诺、财务审计报告、相关资料网上打印页等资料(注:请参照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准备,以上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准备相关资料以证明其能力)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达兴交易中心开标室(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 联 系 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23885989 联系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段先生、乔先生 电 话:0371-68865936 邮 箱:xingdadailibu@163.com 2024年12月09日 202412091923576417180883791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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