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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元件中心试验厂房项目项目管理

   日期:2024-12-10     浏览:0    

国家元件中心试验厂房项目项目管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4ZB1212

项目名称:国家元件中心试验厂房项目项目管理

预算金额:19.5万元;

最高限价:19.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国家元件中心试验厂房项目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批管理、报建管理的工程咨询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取得该工程的施工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2)线上获取:①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1栋29楼(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6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1栋29楼(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本次比选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3.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请各供应商务必对比选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比选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兴隆路36号美森大厦701室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5-8713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1栋29楼(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

联系方式:15996319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 话:15996319592

九、其他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2412101745489489271401084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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