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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评估机构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18     浏览:0    

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评估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评估机构选聘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评估机构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ZYZB-[2024]-1223

3、项目资金:已落实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服务期:两年,合作协议有效期一年,经重检合格续签一年。

6、项目情况说明:为规范对公信贷业务合作评估机构的服务,依据《中国光大银行对公信贷业务合作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对评估机构准入提出相应标准,依据标准选聘入围评估机构。此次拟入围10家评估公司涉及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同时具有资产、房地产、土地评估备案资质证明;所持评估资质的等级原则上应当为一级(甲级、A级)或者二级(乙级、B级),评估资质不划分等级的除外;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总所)营业执照以及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专业服务水平高(提供有效存续且信誉良好、专业服务水平高的承诺书)。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额,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注册资本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合伙制评估机构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60 万元。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状况良好且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含有金额页、日期页、盖章页、落款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有效满足招标人售后服务需求(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6信誉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等,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 [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出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时间)。

2.8投标人具有固定的营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如营业办公场所为自有)或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营业办公场所为租赁等情形)。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1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由本公司提供本单位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的承诺或代理资质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2.12投标人的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两年,提供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13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投标人提供能证明其工商登记时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的证明材料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426室。

3.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现场获取:携带投标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原件(现场核验并退还)以及“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邮箱获取:提供PDF文件一份,PDF文件包含:投标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zygcglzbcg@163.com邮箱,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PDF文件名称为:XXX公司+项目名称简写+被授权人姓名+被授权人电话)。

3.4.文件费: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莲花街与雪松路交叉口东南角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427室。

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地址:郑州市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2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371-65766201

2.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426室

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0371-56788119、18100328086

邮箱:zygcglzbcg@163.com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202412181831474202054565040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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