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工程公司板式塔招标公告
日期:2024-12-20
浏览:
0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上海工程公司板式塔(招标编号:NWZ241231-2103-048872)
,
招标人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板式塔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板式塔
2.000
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必须持有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A2级及以上),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2023年)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石油化工装置中具有2台直径≥5.6m,壁厚≥24mm,总长≥43m,奥氏体不锈钢或奥氏体不锈钢复合板塔器整体交货业绩;
提供产品业绩证明的技术附件、合同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及盖有竣工章的竣工图,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直径、壁厚、切线高度等)、设备材质、产品数据表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竣工图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业绩所需发票信息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生产所在地省级政务公开平台,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2)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承诺本标书中的塔器整体交货。
(3)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在开标前澄清,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5)具有有以下装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装备清单、带铭牌清晰设备照片、设备性能说明,以及购置发票或与公司地址一致带经纬度(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数字)的清晰设备照片等据实资料。
1.加工设备。
①铣边机(刨边机)
②卷板机冷卷能力:≥80mm;
2.焊接设备
埋弧自动焊机
3.检测检验设备
①原材料及产品检测检验设备。若委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资质及相关协议;
②无损检测仪。若委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资质及相关协议;
4.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100吨/台。
5.热处理炉:
热处理炉:不小于5m(W)×5m(H)。(若标的物涉及热处理,则需要提供据实资料,如不涉及,则无需提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20日14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7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冉海燕。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月1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陈阳
联系人:
冉海燕
电话:
021-68991932
电话:
021-58661220
电子邮件:
chenyang2878.s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ranh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