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航路船舶智慧航行服务系统开发项目【第二次】公开磋商公告
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就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航路船舶智慧航行服务系统开发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
1. 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航路船舶智慧航行服务系统开发项目
2. 数量:1项
3.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完成1个月内,完成需求分析评审。需求分析评审通过后3个月内,完成项目的主体建设建设,实现平台上线试运行。项目试运行3个月且全部项目建设内容完成后,进行项目终验。因业主原因影响服务商按时交付验收的,上述时间可以顺延。
4.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需求。
三、合格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具有提供本次磋商项目所要求的整体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最终验收合格的能力。
2. 服务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采购人对服务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磋商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 服务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所提供的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类似软件开发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服务内容等相关合同内容,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报价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 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 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7日 23时59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报价人,报价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五、保证金
1.金额:叁万元。
2.投标人应于2024年12月30日 16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原已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无须重新缴纳。)
3.保证金应通过报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保证金无效。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将电子报价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采购将2024年12月31日 09时00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昌乐路 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 9025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 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周丹 联系电话:0574-27686471
技术联系人:连胜 联系电话:0574-27695191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港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27688372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