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未来之光E13-16、E13-07、E12-32、E13-13、E12-31地块项目、玺园项目二期、兰溪园项目墙地砖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未来之光E13-16、E13-07、E12-32、E13-13、E12-31地块项目、玺园项目二期、兰溪园项目墙地砖采购,招标人为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未来之光E13-16、E13-07、E12-32、E13-13、E12-31地块项目、玺园项目二期、兰溪园项目墙地砖采购;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4-181 2.3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概况如下: 第一标段:(1)E13-13地块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规划领事馆金谷路以南,规划领事馆纯如街以东,冀州路以西,鄱阳湖路以北。地块内高层住宅楼共计9栋,总建筑面积约203398.0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1960.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1437.28平方米。 (2)E12-31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家合实验区规划领事馆南路以南、规划领事馆南六街以西,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5441.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3101.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2339.62约平方米。 (3)玺园项目二期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园北一路以北,公园北二路以南,规划电子科技一街以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6401平方米(约69.60亩),总建筑面积约123200平方米,其中二期约7万平方米。 第二标段:(1)E13-16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领事馆南四路以北、规划领事馆南七街以西。地块内高层住宅楼共计4栋,商业、配套用房共计2栋,总建筑面积约78257.8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3281.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4975.91平方米。 (2)E12-32地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寨路以北、规划领事馆南六街以东、荆州路以西、规划领事馆南六路以南。总建筑面积约123531.2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85736.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794.98平方米。 (3)E13-07地块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北至伟贤路,南至金谷路,东至怡如路,西至荆州路,地块内高层建筑住老楼共计6栋,总建筑面积约107468.25平方,地上建筑面积约74296.27平方,地下建筑面积约33171.98平方。 (4)兰溪园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领事馆北一路以南,规划领事馆北一街以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5633.19平方米(约68.45亩),总建筑面积约172518.88平方米。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墙地砖供货、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5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中标人收到供货通知单后,30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质量要求:产品按照现行标准规范执行,质量验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行业、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合格率100%。 2.8 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的墙地砖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注: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活动,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代理商投标无效;唯一授权是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墙地砖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加盖合同双方章的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1)不低于50万元的发票或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或订单编号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或 2)中标公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至2025年1月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具体操作详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温馨提示--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临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56567593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塔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邮 箱:hnqszbdl@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投诉电话:0371-56567456 邮箱: xinggangjubao@163.com 202412201732326656193374748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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