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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二分局绵阳市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充电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4-02-21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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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绵阳市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采购充电桩,采购设备拟使用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绵阳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永兴镇,紧邻绵阳京东方厂区,科技城大道南段以北,冀川大道以东。本项目地上拟建4栋建筑,其中三栋为职工公寓,一栋为专家公寓。三栋职工公寓一层设置局部配套商业。地下拟建一层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净用地面积38715.53㎡,总建筑面积 81775.16㎡。其中地上62377.91㎡,地下19397.25㎡。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绵阳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所需充电桩。

2.3.采购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充电桩(壁挂式)

7KW

51

包含配电箱到充电桩位置的电线

说明:1、报价包含二次深化设计(方案、图纸)、设备制作、监造、采购、运输、安装、技术服务、设备调试、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现场培训、售后现场服务、增值税、包装、保险、现场人员食宿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CAD图纸(地下室电力平面图、高低压配电系统图、配电箱系统图)请联系下文张靖武获取。

2、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工程需求量为最终采购量,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增减,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20天内,或提供最早交货时间。

2.5.交货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磨家镇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现场。

2.6设备技术要求:详见第二章第7节技术要求。

2.7质量要求:

(1)报价人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及询价人要求(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质保期为交货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报价人负责。

(3)报价人提供给询价人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保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2.8付款方式:

2.8.1无预付款,设备进场开箱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财务部门挂账30个工作日支付采购总金额的60%,设备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至采购总金额的80%,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支付采购总金额的97%。

2.8.2设备款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为交货验收合格满12个月)经使用方书面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8.3付款前,报价人需向询价人提供合同总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13%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报价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9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3)缴纳方式:投标人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投标人账号均不同),投标人按此账号缴纳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包含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等。

3.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设备销售资质,取得主要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后期如因政策等相关因素对税率进行调整时,税前单价不变,仅对税率进行调整。

3.4.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5、不接受被中国电建集采平台“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参与投标。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2月26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4年02月28日17: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

联 系 人:  陈洋洋(分公司)   张靖武(项目)

    话:   028-85676844      15737823727

9、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5676884

10、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bid.powerchi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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