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火气探测报警设备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09时00分
原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17日 23时59分
变更后澄清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23时59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2月08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
原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需提供火焰探头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在国家强制认证目录内的防爆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装置,需提供防爆电气CCC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YPERlink "http://www.cnca.gov.cn/" http://www.cnca.gov.cn/)核实。(此项内容需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3.2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可寻址火灾报警盘、点对点烟探头、可寻址烟探头、点对点热探头、可寻址热探头、火焰探头、可燃气探头、硫化氢探头、氢气探头、FM200释放报警灯铃、FM200释放和抑制报警按钮、手动报警站、平台状态灯、弃平台按钮、六氟化硫探头)中每种类型产品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供货业绩(业绩合同中的该类型产品制造商或品牌应与相应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品牌一致),每个合同设备数量不低于以下要求:可寻址火灾报警盘1套、点对点烟探头20个、可寻址烟探头50个、点对点热探头20个、可寻址热探头10个、火焰探头80个,可燃气探头80个,氢气探头2个,FM200释放报警防爆灯铃STB(Ex)共30个,FM200释放MR和抑制MI报警按钮共30个,MFS手动报警站30个,防爆平台状态灯PSFL(Ex)30个,APS弃平台按钮3个,SF6六氟化硫探头1个。(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以上产品的全部类型可以体现在同一个业绩合同中,也可以按照多种或单种产品类型体现在多个业绩合同中;②同一类型产品的数量只能按照在单个业绩合同中计算数量,即同一类型设备数量不接受多个业绩合同累计计算。(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或品牌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探头类型)和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开标时需公开投标文件所有业绩信息)3.3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0-2022年度财务指标需同时满足下述要求:年均净资产不低于投标金额,年均净利润为正。3.4其他要求:(1)由于本次采购产品众多,涉及制造商较多。投标人所投产品(指上述3.2条要求中所述15类产品)如涉及有其它制造商的,投标人应得到相应制造商书面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设备的合法正式授权;(2)如果投标人不是上述3.2条要求中所述15类产品中任一产品制造商的,中国海油不得为其唯一服务客户。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与非海油客户签订的探测报警类设备供货合同,证明海油为非唯一客户(开标时需公开投标文件所有业绩信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或品牌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和2)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3)对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使用相同品牌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品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技术标评价结果也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需提供火焰探头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在国家强制认证目录内的防爆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装置,需提供防爆电气CCC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YPERlink "http://www.cnca.gov.cn/" http://www.cnca.gov.cn/)核实。(此项内容需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3.2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可寻址火灾报警盘、点对点烟探头、可寻址烟探头、点对点热探头、可寻址热探头、火焰探头、可燃气探头、硫化氢探头、氢气探头、FM200释放报警灯铃、FM200释放和抑制报警按钮、手动报警站、平台状态灯、弃平台按钮、六氟化硫探头)中每种类型产品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供货业绩(业绩合同中的该类型产品制造商或品牌应与相应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品牌一致),每个合同设备数量不低于以下要求:可寻址火灾报警盘1套、点对点烟探头20个、可寻址烟探头50个、点对点热探头20个、可寻址热探头10个、火焰探头80个,可燃气探头80个,氢气探头2个,FM200释放报警防爆灯铃STB(Ex)共30个,FM200释放MR和抑制MI报警按钮共30个,MFS手动报警站30个,防爆平台状态灯PSFL(Ex)30个,APS弃平台按钮3个,SF6六氟化硫探头1个。(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以上产品的全部类型可以体现在同一个业绩合同中,也可以按照多种或单种产品类型体现在多个业绩合同中;②同一类型产品的数量只能按照在单个业绩合同中计算数量,即同一类型设备数量不接受多个业绩合同累计计算。(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或品牌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探头类型)和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开标时需公开投标文件所有业绩信息)3.3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0-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0-2022 年度财务指标需同时满足下述要求:年均净资产不低于 500万元人民币,年均净利润为正。3.4其他要求:(1)由于本次采购产品众多,涉及制造商较多。投标人所投产品(指上述3.2条要求中所述15类产品)如涉及有其它制造商的,投标人应得到相应制造商书面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设备的合法正式授权;(2)如果投标人不是上述3.2条要求中所述15类产品中任一产品制造商的,中国海油不得为其唯一服务客户。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与非海油客户签订的探测报警类设备供货合同,证明海油为非唯一客户(开标时需公开投标文件所有业绩信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或品牌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和2)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3)对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使用相同品牌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品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技术标评价结果也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火气探测报警设备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火气探测报警设备
项目概况
一座中心平台和一座增压平台的火气探测报警设备,平台安装在东海域。
项目所在地
上海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火气探测报警设备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155/01
发标日期
2024年02月01日
主要技术规格
2套可寻址火灾报警盘,一批烟探头、热探头、有毒气体探头、火焰探头、可燃气探头、手动报警按钮、平台状态灯及其它各类报警灯铃等。可寻址火灾报警盘满足SIL 2/TUV AK-4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发货通知单发出后26周内运抵交货地点。
交货数量
2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需提供火焰探头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在国家强制认证目录内的防爆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装置,需提供防爆电气CCC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YPERlink "http://www.cnca.gov.cn/" http://www.cnca.gov.cn/)核实。(此项内容需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3.2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可寻址火灾报警盘、点对点烟探头、可寻址烟探头、点对点热探头、可寻址热探头、火焰探头、可燃气探头、硫化氢探头、氢气探头、FM200释放报警灯铃、FM200释放和抑制报警按钮、手动报警站、平台状态灯、弃平台按钮、六氟化硫探头)中每种类型产品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供货业绩(业绩合同中的该类型产品制造商或品牌应与相应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品牌一致),每个合同设备数量不低于以下要求:可寻址火灾报警盘1套、点对点烟探头20个、可寻址烟探头50个、点对点热探头20个、可寻址热探头10个、火焰探头80个,可燃气探头80个,氢气探头2个,FM200释放报警防爆灯铃STB(Ex)共30个,FM200释放MR和抑制MI报警按钮共30个,MFS手动报警站30个,防爆平台状态灯PSFL(Ex)30个,APS弃平台按钮3个,SF6六氟化硫探头1个。(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以上产品的全部类型可以体现在同一个业绩合同中,也可以按照多种或单种产品类型体现在多个业绩合同中;②同一类型产品的数量只能按照在单个业绩合同中计算数量,即同一类型设备数量不接受多个业绩合同累计计算。(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或品牌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探头类型)和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使用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开标时需公开投标文件所有业绩信息)3.3 财务状况、信誉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0-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20-2022 年度财务指标需同时满足下述要求:年均净资产不低于 500万元人民币,年均净利润为正。3.4其他要求:(1)由于本次采购产品众多,涉及制造商较多。投标人所投产品(指上述3.2条要求中所述15类产品)如涉及有其它制造商的,投标人应得到相应制造商书面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设备的合法正式授权;(2)如果投标人不是上述3.2条要求中所述15类产品中任一产品制造商的,中国海油不得为其唯一服务客户。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份与非海油客户签订的探测报警类设备供货合同,证明海油为非唯一客户(开标时需公开投标文件所有业绩信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或品牌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和2)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3)对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使用相同品牌产品作为其项目包的一部分,且相同品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60%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技术标评价结果也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 |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388号中海油大厦A850 |
联 系 人:姜楠 |
电子邮箱:ex_jiangnan3@cnooc.com.cn |
邮 编:200335 |
联系电话:02122830341 |
异议受理人:陈偲聪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84525975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xuzhj4@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徐臻杰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122830331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 6 号海油大厦4层 |
联 系 人:陈偲聪 |
电子邮箱:chensc2@cncccitc.com.cn |
邮 编:100027 |
联系电话:010-84525975 |
相关附件下载
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火气探测报警设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nclick="checkerShow()"> 原始公告(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