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ZB2-ZB-017-007。 2.2 招标项目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二次招标)。 2.3 招标项目概况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采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自主设计的“华龙一号”核电技术堆型,参考电站为福清核电5、6号机组,参考设计为海南昌江核电3、4号机组。1号机组FCD时间计划为2024年12月底前,2号机组开工时间与1号机组间隔10个月。本次委托监理范围项目,建安工程总投资估算130亿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法规要求,对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的中核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全部建筑工程子项(正挖除外)和配套工程实施监理(含爆破、海工监理、环境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环境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质量保修、工程预验收及现场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 2.6 服务期限: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工作书面通知中要求的进场时间为起点至2号机组临时验收结束。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和行业的现行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10年以上(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起算)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应担任过百万千瓦等级核电机组主体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应承诺每月驻厂不低于22天。 3.4 投标人拟派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住房和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2)具有8年以上(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起算)电力工程建设的监理经验(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应具有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主体工程监理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副总监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或行业及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书; (2)应担任过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监理或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的经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述总监理工程师及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覆盖本工程主要专业工种。 3.6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情形。投标人应附2021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投标人未处于中核集团和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中。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21日起至2023年2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中核集团平台”中的报名成功)以本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投标人优先完成平台的信息登记。 4.2.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整(¥10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365trade.com.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或 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集团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进行提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时30分。 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象山港路501号宁波银行大厦18层 联 系 人:包建勋 电 话:0574-6503122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阎旭东、邱岳、王涛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13/53105823 邮 箱:chinabrr04@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仅接受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及评标办法的异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4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202402211625337131947679909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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