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智慧能源供应链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网智慧能源供应链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2-441802-04-01-352923)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
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66664平方米。项目建设建筑物5座,总建筑面积2577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7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56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立体仓库两栋,建筑面积分别为1620平方米与2520平方米;(2)建设平置仓库一栋,建筑面积4092平方米;(3)建设检测中心一栋,建筑面积为9000平方米,另有与仓库连接连廊建筑面积288平方米;(4)建设生产业务用房一栋,建筑面积82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56平方米。本项目估算投资总额为26592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62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其中:设计工期:7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工期:550日历天,从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2.4招标范围:从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配合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报建、报批(如需要)、政府联合验收、南网系统工程档案归档等手续,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积极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等工作,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及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移交,具体工作以实际委托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勘察设计部分
(1)勘察设计范围及内容:工程勘察(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岩土工程勘察,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外审(取得审图合格证,含消防、人防设计合格意见)、绿色建筑认证相关手续、土壤氡气体检测、噪声监测、BIM技术应用、现场技术服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设计变更、编制竣工图、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南网系统和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工程档案移交、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等招标人所需的所有设计任务。
(2)设计其他服务
1)根据招标人和南网智慧能源供应链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详见附件)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3)派专人办理各专业报建及施工图审查等报建报批工作;
4)派专人按照《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小型基建项目档案业务指导书》负责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3)勘察设计部分设立专业团队服务本项目,所涉专业涵盖岩土、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造价,团队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专职常驻人员不少于4人,常驻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工程验收备案,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由勘察设计专业人员担任(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则由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委派担任),负责统筹管理总承包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勘察、设计、施工、参建单位和外部各单位各类事项及衔接细节,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负责人应按要求做好现场工代服务,定期参加工地例会,及时根据现场实际需求提供设计方案及技术意见,每月在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5天。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4)负责制定本工程场地平整方案,跟踪政府场地平整方案实施质量和进度情况,根据场地平整实施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平整实施方案,协调政府场地平整工作和施工边坡挡土墙实施工作的双方工作配合。
2、施工部分
(1)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配合政府场地平整工作并根据场地平整方案及现场实际情况开展边坡挡土墙实施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参与施工图设计评审并认真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参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内预算”确认;
(3)根据招标人和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4)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结算审核及审计工作;
(5)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夜间施工、噪声排放及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6)负责施工过程中规定的设备、材料及生产及生活家具采购、安装、试验、报验(注:招标人或建设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7)负责白蚁防治、办公环境消除甲醛相关工作并承担上述费用;
(8)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竣工投产仪式等筹备工作;
(9)配合招标人开展本项目的联合验收及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按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小型基建项目档案业务指导书》的要求完成工程资料归档工作。
(10)项目施工单位必须遵照住建系统相关要求及广东电网公司关于“智慧安监”应用的规定,安装满足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质量监控、安全文明施工监控、安全监控等需要的视频监控系统,按照住建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的基建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落实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控要求。
(11)设立施工专业团队服务本项目施工全过程,所涉专业涵盖安全、质量、造价、技术、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等工程所需专业,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不少于7人常驻项目现场,负责全过程施工管理,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质量管理、项目造价管理、新技术工法创新等管理要求,定期参加工地例会,及时协调并沟通项目各类问题。
(12)招标人委托的与施工相关的工作或其他事宜。
3、承包方式:包勘察设计,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含高支模等危大方案评审)、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讯、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包控制投资、包报批报建、包配合业主开展工程国家级、省部级创优工作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合计 1 个标段。
2.6标的物清单:
序号 | 建设单位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7854.65 | 其中,施工费16970.79万元,勘察设计费883.86万元。 |
注:标书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
2 |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3 | 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以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及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
4 | 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14天内,中标人需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若中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将被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另行确定中标人,并扣除相应投标保证金。) |
5 | 其他要求: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1)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证书,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请分别按专业提供。) |
2 |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应从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的主办方委派,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工作6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提供相关人员2018年-2023年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合同、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 |
3 |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 (提供相关人员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 |
4 | 勘察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从事建筑工程设计相关工作6年以上。 (提供相关人员2018年-2023年从事建筑工程相关(合同、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人员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 |
5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建筑(或土木)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提供相关人员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相关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 |
6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提供相关人员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 |
7 |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
8 | 其他: 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 |
备注: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及业务说明操作指引》(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开展后续工作,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建议优先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19日17时00分至2024年2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投标申请登记。(注:1.如为多标段招标项目,需按标段进行投标登记。2.每个标段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加锁。)
4.2本次电子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一起发布,投标人请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2月19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9时00分。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通用版】新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用版操作指引(适用于建设工程不使用范本的各类电子标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
5.2 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zbtb.gd.gov.cn)、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媒体上发布。
注:发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截标、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等,具体时间、地点可能会因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的安排有所调整,发布内容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最终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ggzy.cn)网站公布的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号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
邮编:511500 | 邮编:510655 |
联系人:龚工 | 联系人:刘工 |
电 话:0763-3468210 | 电 话: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5楼
邮编:510655
联系人:郭小姐、赖小姐、庄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4、85124330、85125332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9.监督投诉机构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供应链服务中心,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投诉书格式见附件),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供应链服务中心举报,举报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号,举报电话:0763-3468987,电子邮箱:gylts@gdqy.csg.cn。
附件1:招标人声明
附件2:异议书(模板)
附件3:投诉书(格式)
附件4:关于项目投标常见问题摘要
5: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24年2月19日
附件下载: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zip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zip
- 编辑: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