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活性炭滤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20】370号文批复,项目代码:2019-410154-46-01-052874。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100%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活性炭滤料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活性炭滤料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商鼎路与聚源路交叉口东南侧,原东周水厂厂址内。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内容,一是花园口新建取水泵房及原水管道工程,二是水厂改造工程,三是智慧水务中心(G3)及清水池工程。水厂设计改造后规模为日供水20万m3/d。 2.4 招标范围: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活性炭滤池活性炭滤料的生产制造、供应、铺装、检测和其他所有相关服务。 2.5 合同估算价:52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 质量保证期:自铺装、冲洗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9 安全要求:保证履约过程中不因质量原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零伤亡。 2.10 生产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5天内完成生产;在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后15天内将货物送至施工现场;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后15天内完成铺装工作。 2.11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货至本工程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是提供本次投标活性炭的的生产制造商,具有相关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年)。投标人须提供涉及废炭处置的相关资质证明(一般固废及以上处置资质),如投标人不具备此资质,须提供与具有此资质的单位的合作协议。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工程不低于10万吨/日及以上规模活性炭滤料供应、铺装的供货业绩(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金额、供货内容、签订时间均以合同显示内容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20-2022年度连续三年,成立年份不足的,按成立年份起提供。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4.3投标人需承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4.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5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或截图(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请于2024年2月24日至2024年3月14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数字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室为B区第十七开标室;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0分钟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所有投标人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须先进行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未在开标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30分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Microsoft Edg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杨先生 张先生 电话:0371-67696381 传真:0371-67696362 邮箱:dzscxmb@yeah.net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叉口德威广场12楼 联系人:刘本煊 电话:0371-85969785,0371-86120322,0371-85967760 电子邮件:hnfdzb@163.com 传真:无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tbjgc@163.com 2024年2月23日 202402051309517032315803642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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