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燃煤添加剂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代理标段编号:0703-2440CIC2P009 日期:2024年1月26日 1.招标概况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燃煤添加剂年度采购(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 1.1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燃煤添加剂年度采购(第二次) 1.2招标编号:0703-2440CIC2P009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及要求 3.1招标范围 3.1.1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装置燃煤添加剂,其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添加剂的研发、制造、年度加药方案制定(按12月计算)、供货、验收、使用技术指导以及使用过程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方面技术服务(投标人有义务加以说明,以供招标人选择),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投加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 3.1.2加药装置:投标人负责加药装置(包含但不限于设备、管线、电仪设备、联锁等)供货、安装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等保证装置正常使用的一切服务。(加药装置产权为投标人,合同期满且药剂使用结束后,由投标人自行拆回) 3.1.3计量装置:投标人负责阵列式皮带秤供货、安装、日常维护保养,皮带秤应符合电子皮带秤GB7721-1995、电子皮带秤计量检定规程 JJG195-2019,皮带秤的标定装置采用不锈钢挂码,整体精度优于± 0.2%标准。招标人有权对计量设施,精度等级进行核准。(计量装置产权为投标人,合同期满且药剂使用结束后,由投标人自行拆回) 主要相关参数,见下表:
注:1、投标人须保证所供药剂为高效、无毒、化学稳定性能良好的环境友好型燃煤添加药剂。 2、投标人所供药剂及分解产物均不含氯离子、硫离子和砷,不含重金属等。 3、计量仪表的选型、安装、更换及日常维护由投标人负责,须经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4、在计量仪表故障或检定期间,皮带秤计量方式约定如下:一般性故障情况,缺陷消除期间的皮带秤以仪表故障前24小时内输煤期间流量平均值进行计量;出现严重性仪表缺陷,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其故障期间的计量按故障前一周内的平均用量计算,一周内不能恢复的对药剂进行停用。 5、检定计量仪表时间按照招标人《计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若在输煤期间检定仪表,则检定期间的日用煤量按校验之前的一个月的平均日用煤量计算。 6、用于结算的计量仪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迁移、破坏等,确需改动的须双方协商确定。 7、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2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用煤量和投标添加剂质量性能制定、提供详细的加药方案,该方案合理性应符合招标人热电装置(540℃、9.81MPa高温高压锅炉)锅炉燃烧的运行要求,并保证招标人热电装置的正常运行;投标人应按照提供的加药方案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须依次说明药剂的规格、主要成分、执行标准及检验方法、年度用量(12个月计算)、产地、生产厂家及相关使用说明书等内容,并按照提供加药方案提供供货至现场的单价及年度费用(按照12个月计算);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标的货物单价、用量、质量性能、售后服务及相关优惠条件等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3.3交货期:投标人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5天内货到现场。 3.4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车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所投药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须有在燃煤炉装置上使用良好的业绩,且所有业绩累计不低于一千万元人民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药剂业绩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销售业绩以提供的发票数字为准,所提供发票需清晰。如合同内容不能体现在燃煤炉装置上使用的,需开具业主方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4.3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药剂的检测单位已盖章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单,报告单中须反应药剂有效成分。 4.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5投标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可能导致无效标。 5.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和发售日期: 5.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3月01日。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s://chinasalt.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账号登陆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户(户名: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账号:318157689740,行号:104100004499)进行汇款,投标人汇款成功并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上传付款凭证后(请备注所投包号),经审核,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审核电话(010-81168426)。 5.3标书款发票为电子发票。 5.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本项目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快递至招标代理指定地址。 收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会议室, 收件人:杨桂林,电话:010-81168426,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招标公示 本招标公告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网站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551)67602248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 系 人: 杨桂林、曹阳 电 话:(010)81168426/8973
提醒:公告附件可在供应商中心进行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