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10.75MW分布式光伏项目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2-2-218-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1. 招标条件本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10.75MW分布式光伏项目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10.75MW分布式光伏项目PC工程。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泉水峪灰场、华能电厂、盖伊尔集团厂区。 2.5 计划工期: 暂定2024年4月8日开工,2024年6月26日并网发电,开工日期暂定,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1屋顶防水、厂房加固、基础工程等建筑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验收、资料归档等内容,投标人承担以下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屋顶防水、组件(甲供)、逆变、支架、箱变(甲供)、预制仓、电缆(甲供)、檩条、接地等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 在盖伊尔规定时间内完成2幢1车间和3幢2车间屋面加固,屋面防水洽理施工,并取得盖伊尔验收证明。 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争议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含运维规程)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项目免费质保两年(含材料消耗、验收整改、项目性能试验配合等其他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 施工期间用电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人如果使用招标人电源,电费暂定为1元/度(含税)的标准收费。 光伏场区: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内地上附属物补偿及清理、场地平整(含开关站);光伏组件固定支架基础(高强度预制管桩)采购及施工、土建施工、设备基础施工;光伏组件及支架安装、电气设备、集电线路、电缆槽盒、电缆沟、电缆敷设、防雷接地、视频监控、消防系统、水土及环境保护设施、场区冲洗水及排水工程、场区检修道路、场区照明、场区围栏等光伏场区全部土建、设备采购(甲供除外)及安装调试等内容,建筑垃圾外运,坑洼回填,需要投标人勘察现场。 开关站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开关站预制舱基础、站内电缆沟、土建施工、开关站电气一二次设备基础及安装调试、开关站冲洗水及排水工程、开关站照明、防雷接地工程、开关站消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值班室、站区绿化、站内道路、围栏、大门等开关站全部土建、设备采购(甲供除外)及安装调试等内容。 其它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临建、进场道路、场区施工电源、站区通信、电站集控中心接入(华能智慧运维中心)等全部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内容。 负责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并网验收、试运行、专项验收(不限于环保、档案、职业健康、消防、安全、水保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所有试验、桩基检测、质检监督检查、环保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测评、安全设施、职业病、消防设施、档案、地调并网验收、竣工验收等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负责本项目地方关系协调、民事协调、补偿等事宜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送出线路建设、进场施工道路临时占地赔偿、征地补偿及土地出让金、项目场地平整及地上附属物清运施工引起的人工和机械的选用、迁坟补偿(约12座)、林木补偿(据实补偿,泉水峪约5.3亩、盖伊尔约4.5亩、厂区约3.6亩)、汶阳遗址景区跨越协调等相关工作,并取得村集体、政府相关部门支持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苗木、坟地工程量均为暂估量,投标单位需实地踏勘,自行考虑所发生的费用。 2.6.2以上招标范围中未列或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工程量考虑不足的但本项目必须施工的项目,投标人均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施工,费用不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总承包投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及要求的能证明已投产的验收证明等文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须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需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项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投产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及要求的能证明已投产的验收证明等文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01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标段"华能山东分公司莱芜10.75MW分布式光伏项目PC工程"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莱芜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 联 系 人:柳自强 电 话:13666347226 电子邮件:laiwujjz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子邮件:l_w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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