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项目钢绞线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因[ POWERCHINA-0104-240139]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华中(武汉)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钢绞线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 29日17: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 月 1日 10:00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预应力钢绞线 | φ15.2每根钢绞线11束,每束7根钢绞线 | 吨 | 72 | 钢绞线8970m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该数量仅供投标报价时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具体供应结算量在投标完成合同签订后,按需方通知进行分批发货,双方签字确认实际交货数量为准。响应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过江费、车辆油料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
2、交货期:2024年3月份至合同履约结束,按照招标方要求分批交货,按照实际交货量结算。
3、交货地点: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5标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
4、产品质量及技术要求:
4.1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人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招标人OHSMS18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5、质保期:到货验收后12个月。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响应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6.2产品生产厂家有完善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监督质量检测报告。
6.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6.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6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7、付款方式:物资到场后,需方当日内组织验收。供方所供物资交付需方正常使用一个月后,双方针对现场签字确认验收的物资清单进行对账,供方向需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需方财务挂账后,次月支付结算金额的60%,三个月内支付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一年后无息返还。
8、结算方式: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期,供方凭材料验收单据和于当月与需方人员进行对账,并于当月根据对账单开具增值税13%专用发票(开票时间不超过5日)到需方财务办理挂账手续。
9、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水电四局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5标经理部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樱桃路重庆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5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贺承富
电 话:15223236302
电子邮箱:23185524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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