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2-3-197)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产业园煤化工产业基地 1. 招标条件本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金山项目”)和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准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其中: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准大第二热电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准大第二热电分公司。现对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2.2规模: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2.3建设工期:本工程2023年3月开工,计划2025年8月#5机组投产,2025年10月#6机组投产。 2.4标段划分: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2.6交货地点: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金山热电厂三期工程#5、#6机组)安装现场,厂内车板交货。 2.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到货,其中基础台板、地脚螺栓等预埋件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准大项目: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产业园煤化工产业基地 2.2规模: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2.3建设工期:本工程2023年9月开工,2025年10月#1机组投产,2025年12月#2机组投产。 2.4标段划分: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2.6交货地点: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安装现场,厂内车板交货。 2.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到货,其中基础台板、地脚螺栓等预埋件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不少4份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须含合同首页、体现机组容量和采购设备信息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4投标人应未被火电装机容量1亿kW规模以上电力集团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名录,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3月03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标段"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准大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扩建项目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设备采购"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8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086;本项目的监督部门: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604886133 电子邮件:jsdsrdwzb@163.com
准大项目: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准大第二热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产业园煤化工产业基地 联系人:姜先生 电 话:18147150579 电子邮件:98747603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杨先生、刘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206或400-010-1086转8222(仅限法定工作日8:30-17:30咨询)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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