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深圳分公司2024-2025年度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深圳分公司2024-2025年度通勤车辆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02300450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上限金额人民币3480万元/2年(含税),车辆座位数按照用户需求进行配置,主要服务含深圳市区各站点到南航机场基地的员工班车、深圳市区各站点到航站楼区域机组班车、指定区域内摆渡服务,周边地区临时性用车等,以每月实际服务班次进行结算。投标报价不与能源价格调整发生联动,超过限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5.2具体路线及限价详见下表:
行政(员工)班车 | ||||||
序号 | 发车时间 | 运行线路 | 车型 | 频次 | 月度趟数(约) | 限价 元/趟 |
1 | 3:50 | 太子山庄-南园村-飞行大厦-桃花园-前海-企岗山-T3航站楼-机场基地 | 大巴 | 全月 | 31 | 280 |
2 | 4:30 | 南园村-T3航站楼 | 大巴 | 全月 | 31 | 280 |
3 | 5:40 | 南园村-T3航站楼 | 大巴 | 全月 | 31 | 280 |
4 | 7:20 | 飞行大厦-桃花园-前海-机场基地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280 |
5 | 7:20 | 太子山庄-南园村-前海-机场基地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280 |
6 | 7:20 | 明珠花园-飞行大厦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280 |
7 | 7:50 | 明珠花园-机场基地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180 |
8 | 7:50 | 航城智谷-机场基地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180 |
9 | 8:00 | 明珠花园-机场基地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180 |
10 | 8:00 | 空港花园-机场基地 | 大巴 | 工作日 | 按实际需求设定发生量 | 100 |
中巴 | 工作日 | 80 | ||||
11 | 8:00 | 后瑞地铁站-机场基地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100 |
12 | 8:05 | 明珠花园-机场基地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180 |
13 | 8:15 | 后瑞地铁站-机场基地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100 |
14 | 17:10 | 机场基地-前海路-太子山庄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280 |
15 | 17:10 | 机场基地-南山大道-南园村-飞行大厦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280 |
16 | 17:10 | 机场基地-后瑞地铁-明珠花园1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180 |
17 | 17:10 | 机场基地-后瑞地铁-明珠花园2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180 |
18 | 17:10 | 基地-后瑞地铁-航城智谷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180 |
19 | 17:10 | 基地-空港花园 | 大巴 | 工作日 | 按实际需求设定发生量 | 100 |
中巴 | 80 | |||||
20 | 17:45 | 飞行大厦-明珠花园 | 大巴 | 工作日 | 21 | 280 |
21 | 出港结束 | T3航站楼-南园村 | 大巴 | 全月 | 31 | 280 |
22 | 进港结束 | T3航站楼-南园村 | 大巴 | 全月 | 31 | 280 |
23 | 7:20 | 太子山庄-南园村-公司-桃花园-前海-机场基地 | 大巴 | 非工作日 | 10 | 280 |
24 | 17:10 | 机场基地-前海-桃花园-公司-南园村-太子山庄 | 大巴 | 非工作日 | 10 | 280 |
技术分公司深圳基地(员工)班车 | ||||||
序号 | 发车时间 | 运行线路 | 车型 | 频次 | 月度趟数 | 限价 元/趟 |
1 | 6:00 | 太子山庄-南园村-前海-机场(T3航站楼)1号门-机场基地 | 大巴 | 全月 | 31 | 280 |
2 | 6:00 | 公司-桃花园-前海-机场(T3航站楼)1号门-机场基地 | 大巴 | 全月 | 31 | 280 |
3 | 6:00 | 明珠花园-西乡安居家园-后瑞村-兴围村-机场大酒店-机场基地 | 大巴 | 全月 | 31 | 180 |
4 | 19:00 | 明珠花园-西乡安居家园-后瑞村-兴围村-机场大酒店-机场基地 | 大巴 | 全月 | 31 | 180 |
5 | 15:30 | 飞行大厦-桃花园-南园村-太子山庄-前海-机场(T3航站楼)1号门-机场基地-后瑞村-兴围村-机场大酒店-桃花园-前海-太子山庄-南园村-飞行大厦 | 大巴 | 全月 | 31 | 480 |
6 | 19:00 | 太子山庄-南园村-飞行大厦-桃花园-前海-机场1号门 | 大巴 | 全月 | 31 | 280 |
7 | 定检班车(不定时) | 太子山庄-南园村-飞行大厦-桃花园-前海-明珠花园-西乡安居家园-机场基地-明珠花园-西乡安居家园-桃花园-前海-太子山庄-南园村-飞行大厦 | 大巴 | 全月 | 90 | 350 |
8 | 8:00 | 机场基地-后瑞村-兴围村-机场大酒店-西乡安居家园-南航明珠花园-桃花园-前海花园-太子山庄-南园村-飞行大厦 | 大巴 | 全月 | 31 | 280 |
8:45 | 全月 | 31 | 280 | |||
9:30 | 全月 | 31 | 280 | |||
21:00 | 全月 | 31 | 280 | |||
21:30 | 全月 | 31 | 280 | |||
深圳市内机组车 | ||||||
序号 | 路线名称 | 运行线路 | 车型 | 日趟数(约) | 备注 | 限价 元/趟 |
1 | 南山线1 | 鼎太风华-太子山庄(起始点)-科创公寓-南园村-前海花园(合并点)-龙海家园-机场基地 | 大巴 | 35 | 每日4:00运行至21点,具体根据航班计划发车 | 230 |
中巴 | 200 | |||||
2 | 南山线2 | 机场基地-南山(停靠站点参考南山线1) | 大巴 | 70 | 根据设定时限返回 | 230 |
中巴 | 200 | |||||
3 | 南山区域摆渡 | 飞行大厦(起始点)-桃花园(南山文体中心)-前海花园(合并点) | 中巴 | 35 | 与第一项保障模式相同 | 80 |
4 | 智谷明珠线1 | 航城智谷-明珠花园南门-明珠花园西门-机场基地 | 大巴 | 35 | 每日4:00运行至21点,具体根据航班计划发车 | 90 |
中巴 | 70 | |||||
5 | 智谷明珠线2 | 机场基地-后瑞地铁-明珠花园西门-航城智谷 | 大巴 | 70 | 根据设定时限返回 | 90 |
中巴 | 70 | |||||
6 | 明珠线1 | 明珠花园-机场基地 | 大巴 | 按实际需求设定发生量 | 每日4:00运行至21点,具体根据航班计划发车 | 60 |
中巴 | 45 | |||||
7 | 明珠线2 | 机场基地-明珠花园 | 大巴 | 按实际需求设定发生量 | 根据设定时限返回 | 60 |
中巴 | 45 | |||||
8 | 智谷线1 | 航城智谷-机场基地 | 大巴 | 按实际需求设定发生量 | 每日4:00运行至21点,具体根据航班计划发车 | 60 |
中巴 | 45 | |||||
9 | 智谷线2 | 机场基地-航城智谷 | 大巴 | 按实际需求设定发生量 | 根据设定时限返回 | 60 |
中巴 | 45 | |||||
10 | 空港花园线1 | 机场基地-空港花园 | 大巴 | 按实际需求设定发生量 | 每日4:00运行至21点,具体根据航班计划发车 | 60 |
中巴 | 45 | |||||
11 | 空港花园线2 | 空港花园-机场基地 | 大巴 | 按实际需求设定发生量 | 根据设定时限返回 | 60 |
中巴 | 45 | |||||
12 | 智谷明珠空港线1 | 航城智谷-明珠花园-空港花园-机场基地 | 大巴 | 按实际需求设定发生量 | 根据设定时限返回 | 130 |
中巴 | 100 | |||||
13 | 智谷明珠空港线2 | 机场基地-空港花园-航城智谷-明珠花园 | 大巴 | 按实际需求设定发生量 | 根据设定时限返回 | 130 |
中巴 | 100 | |||||
14 | 机场基地-T3航站楼 | 机场基地-T3航站楼-机场基地(往返) | 大巴 | 15 | 根据航班计划发车 | 100 |
中巴 | 90 | |||||
15 | 基地内摆渡 | 基地内(运保楼-6号门摆渡) | 中巴 | 140 | 根据航班计划发车 | 25 |
深圳市外机组车(行政车保障) | ||||||
序号 | 路线名称 | 运行线路 | 车型 | 日趟数(约) | 备注 | 限价 元/趟 |
1 | 深圳-广州(往返) | 站点包括:广州白云机场、南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老机场(白云区)以及站点周边30公里以内停靠 | 大巴 | 1.5 | 根据航班计划发车 | 1850 |
中巴 | 1750 | |||||
2 | 深圳-惠州(往返) | 站点包括:惠州机场以及站点周边30公里以内停靠 | 大巴 | 临时安排 | 根据航班计划发车 | 1600 |
中巴 | 1500 | |||||
3 | 深圳-珠海 | 站点包括:珠海机场、珠海翔翼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及站点周边30公里以内停靠 | 大巴 | 临时安排 | 根据航班计划发车 | 2500 |
中巴 | 2300 | |||||
临时用车 | ||||||
序号 | 范围 | 运行线路 | 车型 | 日趟数(约) | 备注 | 限价 元/趟 |
1 | 机组航延摆渡1 | 机场基地—机场周边酒店(往返) | 大巴 | 临时安排 | 10公里以内 | 200 |
中巴 | 160 | |||||
2 | 机组航延摆渡2 | 机场基地—深圳北站 | 大巴 | 临时安排 | 500 | |
中巴 | 400 | |||||
3 | 空勤 体检 | 机场基地—南方医科大(往返) | 大巴 | 临时安排 | 280 | |
中巴 | 230 | |||||
飞行大厦—南方医科大(往返) | 大巴 | 160 | ||||
中巴 | 120 | |||||
4 | 深圳市内 | 按需求安排线路 | 大巴 | 临时安排 | 不限时长,按照单位:元/公里报价 | 13(元/公里) |
中巴 | 12(元/公里) | |||||
航延旅客用车 | ||||||
序号 | 范围 | 运行线路 | 车型 | 年趟数(约) | 备注 | 限价 元/趟 |
1
| 航延旅客 | T3航站楼—周边各协议酒店 | 中巴 | 22 | 10公里以下 | 165 |
13 | 10-(15公里以下) | 170 | ||||
13 | 15-25公里 | 190 | ||||
3 | 25以上-35公里 | 200 | ||||
大巴 | 120 | 10公里以下 | 260 | |||
58 | 10-(15公里以下) | 270 | ||||
8 | 15-25公里 | 320 | ||||
3 | 25以上-35公里 | 340 | ||||
2 | 广州 | 广州机场航站楼 | 大巴 | 临时 安排 | 航站楼区域 | 1800 |
中巴 | 1300 | |||||
3 | 珠海 | 珠海机场航站楼 | 大巴 | 航站楼区域 | 2000 | |
中巴 | 1500 | |||||
4 | 惠州 | 惠州机场航站楼 | 大巴 | 航站楼区域 | 1500 | |
中巴 | 1300 | |||||
注:1.除标注往返行程的其余线路均为单线行程,结算以单线价格核算。 2.大巴车47座或以上车型;中巴车17座或以上车型。 3.各地点的坐标位置:公司(南山大道2006号);桃花园(南山大道2089号);南园村(南新路1123号);太子山庄(前海路0308号);机场基地(航站四路2035号);前海(桃园路288号);后瑞村(宝安区凯成一路与宝安大道交叉路口);兴围村(兴华路机场二道);西乡安居家园(西乡街道宝安大道与航城大道交汇处);明珠花园(西乡大道303号);T3航站楼1号门(宝安区空港八道);机场大酒店(机场六道1028号);机场企岗山(机场道1004号)。阳光棕榈园(南山区前海路2057号);鼎太风华(南山区前海路1085号);龙海家园(桂湾三路);南方医科大医院(宝安区新湖路1333号);科创公寓(南新路与东滨路交叉口东北角);领航城(航城大道与广深公路交叉路口西侧);航城智谷(航城大道与黄田路交汇处);空港花园(福永街道金荔路与金兴路交汇处);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为折扣。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100%,超过投标限价范围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折扣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5%),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0~95%)。投标折扣需报整数百分比(如95%等,对于小数点后面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应当适用于行驶路线表内每一个班次。例如,折扣填87%时,即最终结算班次单价金额=班次限价*87%。
4、投标报价包含运输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投入费、车辆折旧费、保险费、司机工资、油费、维修费、事故处理费、保养费、更新费、车辆年检费、税费、其它设备、材料费用等)。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通勤车服务 | 深圳市、广东省内周边地区 | 2024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须含有包车客运。(注意: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9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所有权归投标人完全拥有,须提供47座或以上大巴车型、17座或以上中巴车型,其中大巴车数量须满足8台(含)。(注意:须按第六章“格式十七 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设备表”提供汇总表并按顺序附上: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且在检验有效期内),①《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②《道路运输证》扫描件、③车辆照片(含车牌号)。原件备查)
2.10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书》,证书类别为道路旅客运输,且达标等级为三级(含)以上。(注意:提供证书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6】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第三次招标文件须在第三次招标项目中下载,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请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8.2条款。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CA证书办理及绑定
4.1 CA证书的作用: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4.2 CA证书颁发机构:南航采购平台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工信部认证的CA机构之一)颁发数字证书,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直接联系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服务网点: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青龙坊38号首层101房
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公众节假日除外),
客服电话:4008301330
客服QQ号:4008301330
网站:http://www.cnca.net/cn/index.htm
4.3 CA的办理方式:
方式一、现场办理(办理时间短,但需到营业厅现场办理):携带办证资料,当天营业厅排队拿号,资料审核通过后,可现场办好。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下营业厅现场办理指南”;
方式二、网上办理(办理时间长,无需现场办理,网上可完成办证):网上提交资料后,快递资料到网证通。网证通收到快递后5个工作日办好寄出(不包括快递时间)。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线上远程办理指南”;
CA办理指南:详见“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登录进入平台系统后,在右上方“常用文件”栏目内可下载“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办理CA证书需要时间,特别是“网上办理”(请预留办证及快递时间),请一定及早办理,建议提前在项目开展前办理,避免发生无法投标的情形。
4.4 CA驱动下载:
CA办理获取后,请进入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常用文件”或“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安装CA驱动程序。
4.5 CA证书的绑定:
在完成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系统,插入CA介质,点击左侧快捷菜单“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成功后,可使用CA密码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
6.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6.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6.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6.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招标程序终止说明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南方航空飞行大厦13楼
邮编:518052
联系人:韩工 0755-86300880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结算中心502室
招标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华小姐】,020-【86133687】
9、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通过书面递交至招标人。
异议/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结算中心502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华小姐】,020-【86133687】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7707】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的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应于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