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编辑:youde我院现公开对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需求调研,诚挚邀请有意向者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二、医疗废物处置地点:
1.院本部: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2.惠福分院: 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123号;3.合群门诊:合群一马路17号 ;4.广湾十八商务港医学研究中心:东华南路19号。三、医疗废物产生量及服务期限
全院产生医疗废物的总量约为:2500吨/2 年(医疗废物产生量为估算量,具体以实际产生量结算)。本项目服务期为二年。,医疗废物清运要求:
每天清运,最长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清运。五、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履行工作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执行)4.特殊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收运、处理医疗废物的相关资质。六、报名资料及提交方式:1.资质包括公司经营证照、公司概况、医疗废物收运及处置资质、详细提供方案等及处置服务单价。2.提交方式:资质(公司经营证照、公司概况、医疗废物收运及处置资质、详细提供方案等)以PDF格式提交邮箱gdph_sycpy@gd.gov.cn;处置服务单价为纸质版,密封盖章递交至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办公楼302。3.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16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集中调研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83827812-20289
资料收集人:83827812-30000
广东省人民医院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