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石化炼油两系列分开分停及绿色安全提升项目茂油中站主网结构隐患治理项目插拔式GIS终端头\铠装 110kV 1×300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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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茂名石化炼油两系列分开分停及绿色安全提升项目茂油中站主网结构隐患治理项目插拔式GIS终端头\铠装110kV1×300(招标编号:NWZ250120-3073-05684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插拔式GIS终端头\铠装110kV1×30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茂名石化炼油两系列分开分停及绿色安全提升项目茂油中站主网结构隐患治理项目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插拔式GIS终端头\铠装110kV1×300
15.000
件
2
电力电缆预制中间头\110kV1×300
9.000
件
3
户内插拔式GIS终端头\非铠装110kV1×400
6.000
套
4
户外复合套管式终端头\铠装110kV1×(300-400)
6.000
套
5
电力电缆预制中间头\110kV1×400
3.000
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品牌生产商的授权协议书和连带责任承诺书(连带责任承诺书参见附件一);授权书需明确被授权的项目名称。
3.1.2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3业绩要求。
(1)110kV电缆附件品牌的商标持有人、商标注册所在地均为境外;投标时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电缆附件产品样本。
(2)产品注册商标:针对标的物,提供以品牌名义在品牌注册所在地的注册商标。
(2)须提供投标产品品牌所属国本土及品牌所属国外的工厂地址,以及工厂最近的实景照片(能够显示品牌LOGO并证明是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工厂生产区域及收发货区;不接受OEM产品,否则否决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
(1)提供国内或国际权威的第三方试验室出具的硅橡胶材料(液体硅橡胶材料)或者乙丙橡胶的理化试验能力检验报告。可以是由原材料供应商委托进行的试验报告。
(2)提供国内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成型产品(电缆附件终端头、电缆中间头)的局部放电试验、热循环电压试验、冲击电压试验、工频电压试验等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
(4)同系列型号产品在国内具有不少于3年的正式应用业绩。须提供截至本次开标日期满3年的合同复印件至少1份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开标日为2025年1月,则需提供2022年1月之前的合同)代理商参加的可提供生产商业绩。
(5)按照附件2提报近三年110kV电缆附件业绩,近三年在国内须有每年不低于50套的销售业绩(指截止到本次投标日前一个月满3年。例如开标日为2025.1.1,则需提供2022.1.1-2025.1.1的合同)须提供同系列型号产品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代理商参加的可提供生产商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的技术文件必须满足或者优于《茂名石化炼油两系列分开分停及绿色安全提升项目茂油中站主网结构隐患治理项目110kV电缆附件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
(2)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要求的商务条款。
(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月14日15时0分
至
2025年1月20日15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华南招标中心,联系人郭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月2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南招标中心
联系人:
吴俊霖
联系人:
郭欢
电话:
15986234637
电话:
0759-3608951
电子邮件:
wujunlin.mm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guoh@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1
月
14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