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Y2501006聚合第二紧急用甲醇槽\Φ1800×1800 Q345R R-4404B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15
浏览:
0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Y2501006聚合第二紧急用甲醇槽\Φ1800×1800Q345RR-4404B(招标编号:NWZ250128-2107-056847)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聚合第二紧急用甲醇槽\Φ1800×1800Q345RR-4404B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Y2501006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聚合第二紧急用甲醇槽\Φ2000×2500Q345RR-4404C
1.000
台
2
聚合第一紧急用甲醇槽\Φ2800×3500Q345RR-4405
1.000
台
3
聚合第一馏出槽\Φ1250×1000S30408R-4406C
1.000
台
4
聚合第二分离器\Φ1800×3400S30408R-4409
1.000
台
5
聚合第二馏出槽\Φ2000×2000S30408R-4410
1.000
台
6
聚合第二分离水槽\Φ1600×2000S30408R-4411
1.000
台
7
聚合第二树脂放出槽\Φ900×1800S30408R-4412
1.000
台
8
PVAC树脂回收槽\Φ500×700S30408K-4404B
1.000
台
9
PVAC树脂回收槽\Φ500×700S30408K-4404C
1.000
台
10
缓冲罐\Φ1000×2000S30408R-4471
1.000
台
11
聚合第三蒸发罐\Φ2000×3100S30403+Q345R/Q345RE
1.000
台
12
聚合第一旋风分离器\Φ800×500Q345RS-4401B
1.000
台
13
聚合第一旋风分离器\Φ800×500Q345RS-4401C
1.000
台
14
分液罐\Φ1000×2000S30408R-4472
1.000
台
15
气液分离器\Φ2000×4000S30403R-4418B
1.000
台
16
气液分离器\Φ2000×4000S30403R-4418C
1.000
台
17
甲醇清洗槽\Φ2200×3350S30408K-4431
1.000
台
18
回收第三蒸发罐\Φ2000×3800S30408R-4433
1.000
台
19
聚合第三液面调节器\Φ350×554S30403S-4413
1.000
台
20
聚合第三分离器\Φ2000×3800S30408R-4413
1.000
台
21
聚合第三馏出槽\Φ2200×2000S30408R-4414
1.000
台
22
聚合第三精馏器馏出槽\Φ1600×1900S30408R-4415
1.000
台
23
聚合废液槽\Φ1000×2000S30403R-4416
1.000
台
24
聚合第四馏出槽\Φ1400×2000S30408R-4417
1.000
台
25
回收第一馏出槽\Φ1400×2000Q235BR-4431
1.000
台
26
回收第三馏出槽\Φ1600×2000Q235BR-4434
1.000
台
27
聚合第二紧急用甲醇槽\Φ1800×1800Q345RR-4404B
1.000
台
28
聚合第一馏出槽\Φ1250×1000S30408R-4406B
1.000
台
29
聚合第三紧急用甲醇槽\Φ1800×4000Q345RR-4408
1.000
台
30
回收第八馏出槽\Φ1200×1600Q235BR-4441
1.000
台
31
再使用液槽\Φ3000×3600S30403R-4407
1.000
台
32
醋酸乙烯排液收集罐\Φ1600×4000S31603R-4454
1.000
台
33
甲醇排液收集罐\Φ1600×4000S30403R-4455
1.000
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A2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资质。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至2024年11月期间塔或容器类设备制造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不含税),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表(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供货日期、规格及材质等)和业绩证明(包括技术附件或图纸关键页、合同复印件、发票),以开具的发票日期为准,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月14日17时0分
至
2025年1月21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重庆招标中心,联系人周茂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2月8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1月29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招标中心
联系人:
付宇航
联系人:
周茂芸
电话:
19112322474
电话:
023-88930292
电子邮件:
fuyh.swnl@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oumy@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1
月
14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