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PDF文件为准)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南方分公司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二工区及15号线八工区走道板及配件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011-240006
各潜在报价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计划采购走道板及配件用于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二工区及深圳地铁15号线八工区项目施工,并计划使用业主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1: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二工区位于南山区,包含1站2区间。车站为歌剧院站,区间分别为歌剧院站~日出剧场站区间、日出剧场站~深圳湾口岸站区间。歌剧院站为地下三层结构,车站长295m,标准段车站宽21.5m,底板埋深约25.5~26m,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歌剧院站~日出剧场站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区间左线长1363m,右线长1406m),日出剧场站~深圳湾口岸站区间为盾构法施工(区间左线长1221m,右线长1226m),拟选用两台泥水-土压双模盾构机施工从歌剧院站始发,日出剧场站小里程接收后转场至大里程二次始发,继续掘进至深圳湾口岸站。
项目2: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15101标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八工区工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公园站至于坪洲站。本项目正线全长 4.13km,线路起于宝安公园站,止于坪洲站,含1站3区间和1条联络线,分别为:宝安公园站-流塘站区间、流塘站-西乡公园站区间、西乡公园站 -坪洲站区间、坪洲站、12-15 联络线。预计合同总额7.66亿,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28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8年10月28日,预计工期61个月。
1.2交货地点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地铁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歌剧院站(在建);
交货地点2: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15号线15101标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八工区项目施工现场。
1.3采购内容:走道板及配件(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需求时段 | 到货地点 | 执行标准号 | 备注 |
包件1 | 1 | 镀锌走道板 | 1.5m*0.6m | 块 | 2100 | 2024年4月至2026年2月 | 深圳市南山区 | Q235B | 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二工区 |
2 | 走道板支架 | 与走道板配套 | 个 | 1900 | 2024年4月至2026年2月 | 深圳市南山区 | Q235B | ||
3 | 走道板护栏 | 与走道板配套 | 个 | 5500 | 2024年4月至2026年2月 | 深圳市南山区 | Q235B | ||
4 | 水管支架 | 详见图纸 | 块 | 950 | 2024年4月至2026年2月 | 深圳市南山区 | Q235B | ||
5 | 电缆支架 | 详见图纸 | 个 | 1900 | 2024年4月至2026年2月 | 深圳市南山区 | Q235B | ||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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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2 | 1 | 走道板 | 600*1500mm*2.5mm | 块 | 2400 | 2024年4月至2026年12月 | 深圳市 | Q235B | 15号线15101标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八工区 |
2 | 走道板支架 | 600mm | 套 | 2400 | 2024年4月至2026年12月 | 深圳市 | Q235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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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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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本次询价数量仅为暂估量,最终数量以项目部向中标人下单,并经现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但不得超过此询价数量,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询价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本次采购为固定单价进行报价。
(3)本次采购:一票制结算,税率按国家法定要求,本次采购同时接受两种税率,即:3%或13%,评审价格统一以税前价进行评审。
2、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厂家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
(2)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做要求。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做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近1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报价有效期:60天。
4、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式:
4.1 交货时间:2024年4月至2026年2月,具体以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4.2 交货地点:
包件1: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地铁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歌剧院站(在建),场内、场外交通情况良好;
包件2: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前进路段、怀德南路段项目施工现场。
4.3验收方式:卖方货物到场后,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验收,数量按照实际到货进行验收,如果一方对实际交货数量有异议的,买卖双方当场进行复检。随车提供送货单、材质证明书。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否则卖方应无条件退换。货到现场办理交接手续,验收合格后提供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4.4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 6个月,从设备物资交货验收合格起计算。
5、合同结算
5.1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单价。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率为13%。
6.1.1开票信息
单 位 名 称:中电建七局南方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440300MA5G3FHR7D
住 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大岭社区梅龙路与中梅路交汇处
光浩国际中心B座190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
账 号:4425 0100 0086 0000 2409
联 系 电 话:0755-33061791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每月25日开始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完成并收到卖方全额增值税发票后60天内买方支付已结算货款的30%,90天内买方支付已结算货款的6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在一个月内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卖方。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12个月,自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4年3月13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情况(机构联系电话:15228991871)。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7)。
8.2本次询价报名截止期为2024年3月13日16:00点,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报名。非合格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完成资格审查,否则采购人不予审核。非合格供应商递交竞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的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8.3报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期后,2024年3月14日10:00点的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8.4报价保证金费用的支付
(1)报价人应登陆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于“获取文件”中获取询价文件。
(2)凡是上传资质文件并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不能参与报价。
(3)询价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售,在完成上述条件后,报价人在商务平台网站中自行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电子版询价文件均以PDF文件格式发售,报价人可于询价文件附件中下载用于编辑使用的word文档以及询价文件其他附件。
(4)本次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5000元。报价保证金在线收取,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账号为华科软虚拟账号,根据投标人一一对应)。
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报价人和成交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文件;
②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比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③其他《招标法》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8.5询价文件应以扫描件形式(文件类型应为:.pdf,.jpg,.doc)进行递交,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多个文件需对提交文件进行合并,合并文件类型应为:.doc,.pdf格式。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6递交文件应包括:
8.6.1物资报价表;
8.6.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6.3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8.7若报价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8.7.1所代理厂家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商授权或品牌承诺书。
所有提交的报价函及文件必须由经授权报价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8.8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755-33065697。
8.9最终成交结果由采购人负责公布。
8.10询价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梅龙路光浩国际中心
联 系 人: 王先生(商务) 包件1:黄先生(澄清) 包件2:王先生(澄清)
联系电话: 18581591085 18908177065 13233882231
9、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9.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9.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9.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9.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相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9.5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0、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款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1、履约保证金
11.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缴纳履约保证金:
11.1.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
11.1.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可全部使用货款进行置换,采用货款置换的,买方在扣除足额履约保证金后,再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货款支付。
11.2中标人不能按1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报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人订立书面合同。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询价通知格式。
14.联系方式
采购主管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湖湖畔路南段356号中电建金属结构研发中心项目管理中心B521室
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梅龙路光浩国际中心
包件1:
需求单位:中电建七局南方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地铁13号线二期(南延)工程施工总承包二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后海大道水电七局项目部
联 系 人:黄先生(技术答疑)
电 话:18908177065
包件2:
需求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5号线15101标施工总承包工程土建八工区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普威娱乐广场中国电建水电七局
联 系 人:王先生(技术答疑)
电 话:13233882231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南方分公司
2024年3月5日
bid.power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