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石化信创桌面终端设备-ARM异构 (麒麟)计算机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光盘驱动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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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化信创桌面终端设备-ARM异构(麒麟)计算机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光盘驱动器(招标编号:NWZ250225-3411-058838)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盘驱动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国石化信创桌面终端设备-ARM异构(麒麟)计算机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光盘驱动器
1.000
件
2
信创台式PC
1.000
台
3
显示设备
1.000
件
4
显示卡
1.000
件
5
内存
1.000
件
6
存储器
1.000
件
7
磁盘存储设备
1.000
件
8
信创移动PC
1.000
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是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不允许贴牌)和相关证书持有人,或者是产品制造商和证书持有人的母公司、子(分)公司,投标人母子公司或总分公司资质可互认,并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同一产品制造商集团内部仅限一家授权投标主体)
(3)如采用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方应为投标产品生产商;
2.联合体成员为联合体协议中全部由联合体牵头方授权的投标产品授权服务商;
3.联合体牵头方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人责任,行使投标人权利。
4.联合体授权服务商数量不得大于10家。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截止日前36个月)的同系列产品(同品牌CPU)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厂商提供加盖公章的近三年内的该类产品完整销售记录清单,至少包括用户名称、合同名称、设备名称、合同金额、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用户联系方式。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对所有承诺书进行应答。所有承诺书均须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2)投标人必须能够按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提供所有项产品,不能缺项;投标人必须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项要求。
(3)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产品各项指标满足《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中加“*”指标项要求,并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承诺准时参加开标后由招标人组织的产品功能、性能复核性测试,并提供承诺书(测试将于宣布中标候选人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测试结果如未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与投标文件不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本包段为生产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生产商不具备现场服务能力的,可采用“生产商+服务商”模式进行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投标人所选取的服务商数量累计不超过10家。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月20日17时0分
至
2025年1月27日17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朱柏睿。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8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2月8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4)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目录下评审标准要求对应填报和上传投标文件资料,评标中依据每个目录下的投标资料对该评审项目进行评分。因投标资料上传位置错误而导致评审项目未得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白凤菊
联系人:
朱柏睿
电话:
010-69345331
电话:
010-59964626(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
baifj.ys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ubr@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1
月
20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