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航空基地企业服务局以2412-610160-04-01-949773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航空学院,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招标人为西安航空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民航实验实训基地东侧与预留的一期建设用地之间的路网、室外管网、广场及校门等配套工程;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蓝天二路9号; 2.3 项目投资总额:299600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E6101003506FkCQSMoCZ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 2.6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同时还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各成员应当具备与其分工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其中负责施工内容的成员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相应资格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该联合体中任意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该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注册(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由该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 3.2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资质等级按联合协议中的分工对应的单位资质等级进行确定。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与中标后事宜相关的全部事宜。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须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②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信用服务”查询栏目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及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③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企业名单信息。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内部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可正常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若与其他联合体的成员之间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则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01月21日 00时00分00秒起至2025年01月26日 00时00分从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new.xacin.com.cn:8887)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不收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开标时间为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6.2 标段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开标会议形式:远程会议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发布。 7.2 投标人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xat格式)。 7.3 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 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 1 册、副本 2 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5 本项目定标方式为:非评定分离 7.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200000.00)。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2)鼓励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积极采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姚瑶、王森029-81870236、17602924160。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501210931524563335919764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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