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
长沙机场项目地材物资公开竞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物资)级配碎石物资采购已具备询价条件,根据物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公开询价 ,采购组织方为:中交西南物资有限公司。
二、物资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固定单价 | 税率 | 交付方式 |
1 | 级配碎石 | 0-37.5成品混合料 | 宜春市皇翼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吨 | 280752 |
| 13% | 过磅交付,目的地交货。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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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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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批物资采购数量共计280752吨,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供应结算数量为准。
(二)交货周期:2025年2月至该项目结束。
(三)交付地点: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飞行区道面及排水工程施工一标段。
(四)品牌要求:按照业主方前期调研与项目方实验室要求生产厂家限定为:宜春市皇翼矿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星光新材料有限公司。投标单位须取得生产商合法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后附至报价单后。
三、竞价资格条件
(一)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询价单位须具备:
(1)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
(5)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资质,类似相关成功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3例以上;
有效业绩的定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二)不得参加竞价的情况
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内被国家相关机构(工商、税务)处罚的;企业或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及其他无法满足合约条款的。
四、询价时间及定价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21日16时00分至2025年1月24日16时00分。
(二)报价时间
2025年1月24日16时00分至2025年2月5日16时00分。
五、定价及支付
(一)定价:固定单价(一票制),详见报价表中各规格型号,供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结算:月结,每月20日至次月19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三)支付:月结,每月 20 日至次月 19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30天内支付 97%,剩余3%款项为质保金,待收到发票后120天内无息返还(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合同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支付方式:混合支付、支付发票金额的20%采用买方贴息的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发票金额的10%采用卖方贴息的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70%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卖方同意接收买方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买方向卖方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买方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合法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纸质承兑汇票、应付账款保理、信用证、集团云链、云票、供应链金融等。
六、质量技术要求
(一)卖方应确保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二)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
MH/T 5014-2022《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垫)层施工技术规范》、GB/T 14685-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
七、运输管理及费用承担
(1)供货方式按卖方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方式执行。
(2)送货车辆必须满足国五及以上标准。同时,在环保预警期间运输车辆也必须遵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制性减产措施执行。
(3)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卖方 承担。
(4)上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用由 卖方 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资费用由 卖方 承担,下车人力及机械资费用由 卖方 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中标后合同履约过程中卖方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负所有民事赔偿责任,且卖方不得以买方未支付货款或逾期为由延迟提供相应金额发票。
2、因卖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导致买方被税务机关调查时,卖方有协助配合企业做好调查、解释、说明工作的义务,若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若因卖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造成买方材料紧张或断货时,买方可以自行在市场上找其他砂石供应作为补充,若作为补充的材料价格高于卖方价格,则造成的采购成本上升由卖方承担,买方可在支付卖方价格中直接扣除,或要求卖方支付。
4、对于中标后合同履约项下产生的或与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卖方对买方拥有的债权,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卖方所做的债权转让行为对买方不产生任何效力,且卖方应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供货的:
(1)买方可随时单方通知终止合同,由卖方承担违约金(按该批次已下达供货计划所涉总货款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不终止合同的,卖方除继续依约履行合同外,还应承担违约金(按该批次已下达供货计划所涉总货款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卖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买方可随时单方通知终止合同,由卖方承担违约金(按已下达供货计划累计总货款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买方不终止合同的,卖方除按买方要求立即组织更换,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承担违约金(按已下达供货计划累计总货款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卖方供货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的:
(1)买方可随时单方通知终止合同,由卖方承担违约金(按已下达供货计划累计总货款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买方不终止合同的,卖方须按买方要求立即整改完善,确保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及要求,因整改完善而延误供货时间的,按卖方不能按期供货的违约条款执行。
8、买方如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卖方有权停止供货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追究买方违约责任。
九、评标原则
评标小组对满足询价要求的报价,按照经评审的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 1名 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最短交货期小的优先。中标单位如在后期因供货原因无法履约的,我公司将无条件与其解除合约关系,并将不履约单位名单公示,自公示期起24个月内不得参与物资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竞标。
如采购子平台系统当中总金额与报价单位上传按照需求明细报价总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评标以按照需求明细报价上传的总金额为准。
十、其他事项
每批次采购计划,物资公司将提前3天下达,供货单位接到计划后按照到货要求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区域,货物装车完毕后要求随车携带装货单据和凭证等材料,并将货物安全送达指定卸货地,运输期间货物如发生丢失、破损、变形或是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颠簸和碰撞所造成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货物运输途中承运司机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无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其赔偿责任均由承运司机的雇佣单位承担,即物流公司承担,我公司不承担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