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FS-04项目建筑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HFS-04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HFS-04项目建筑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2024-YJJDSI-G1018(ZC24QXN0148)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 建设规模:包含厂房建设和室外附属工程,建筑面积1999.86平方米,分为主厂房、功能用房两个部分,基底面积为1064.73㎡,东西长约47.9米,南北宽约23.1米。其中主厂房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包括进气塔、排气塔、试车间等;功能用房地上三层,框架结构。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69.435467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所有工程内容。 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及军队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时间判定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或合同金额≥人民币800万元的新建工业厂房或公共建筑项目。须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面积或金额页、盖章页等主要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1.3 财务要求:2021年-2023年,连续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少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报表字迹应清晰可辨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4 信誉要求: 3.1.4.1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由于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1.4.2 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未被“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被军队单位列入失信名单和暂停名单等。 3.1.4.3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诚信信息不良行为名单。 3.1.4.5 投标人及其所派人员未处于招标人黑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3.1.4.6 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若提供电子证书的,须提供有效电子证书复印件);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 (2)2019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判定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同一人,中途更换的不予认可)。(业绩须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面积或金额页、盖章页等主要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无法体现须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与其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少于任意连续12个月(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1.6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2)2019年1月1日以来(业绩时间判定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完成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面积或金额页、盖章页等主要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须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若无法体现须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与其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少于任意连续12个月(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1.7委托代理人: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标明的委托代理人,其身份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不少于36个月(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1.8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主要人员至少包括:质量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造价人员、资料员,且不得重复为同一人。投标单位与其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不少于任意连续6个月(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提供对应岗位人员证书复印件、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www.365trade.com.cn)”完成免费注册,然后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购买并完成支付标书款,即可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在本项目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支付标书款。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2获取方式: 投标人应将以下材料按照序号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作为附件上传中招联合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审核。 (1)投标单位购买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投标单位购买文件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意: (1)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依据,投标人的资格性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2)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招联合采购平台审核通过,完成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请务必留意时间节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4.3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提示: ①我公司将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开具电子发票,并推送至投标人注册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地址正确; ②网站注册咨询电话:010-86397110,项目具体事宜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08时30分至2025年2月27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75号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注意事项:文件递交应安排专人送达现场,未按时抵达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单位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袁女士 电 话:0816-2465576 纪检监督:周先生 电 话:0816-2465560 若无法成功报名,或采购代理机构明示或暗示带有倾向性表述的,可向采购人反映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承办单位: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10层1039(绵阳办事处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中国(绵阳)科技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4栋A座502)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商女士、郭女士、周先生 手 机:18030431997、13548343504 电 话:0816-8755026、8755027、8755025、8755029 传 真:0816-8755026 电子信箱:gyxnmy@cntcidc.com
附件1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线下领取招标文件(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流程: 1、登录www.365trade.com.cn网址进行投标人(供应商)注册。 2、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查找商机”进行项目查询,搜索项目编号(ZC24QXN0108)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 3、在“上传购标确认文件”处上传公告要求的购标资格审查材料。 4、等待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5、投标人支付完成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请务必留意时间节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付款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二、标书款 1、标书款:200元; 2、标书款发票:由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推送至投标人注册时预留的电子邮箱,请务必确保邮箱地址正确。 注:项目实际业务往来由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操作(详见公告代理机构信息),项目标书款发票及后期中标(成交)服务费发票均由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开具。 三、其它事项 1、标书款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2、交易平台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 3、网上费用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30分到17点。
附件2 投标单位购买文件登记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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