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老旧照明设施改造项目,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审管投批字[2021]122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电力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滨河东路龙城大街至南中环区间,新建电力电缆ZC-YJV22-8.7/15-3*120长度3680米,电缆穿管敷设,新建2孔电缆拖管3201米,新建电缆井21座。破坏恢复绿植400平米。工程总投资估算:630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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