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综合保障部调料及干果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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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综合保障部调料及干果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国航综合保障部调料及干果类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LSD-E-202428928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五)项目需求: | ||||||||||||||||||||||||||
1.功能目标 根据我部采购实际需求提供调料及干果类产品,实现集中采购整体目标; 2.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按照食品原料质量品质要求,提供调料及干果类产品,所提供的食品原料产品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 3.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供应商应随产品提供相应产品生产批次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证)或者由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证)复印件; 4.交付或实施地点
5.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保证其提供的食品原料需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双方认可的供货方产品说明中所规定的产品的功能和性能; (2)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该产品正常滋味、气味,无异味、无酸败味;状态:具有该产品正常的形状和组织装填,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无霉变、无虫蛀; (3)理化、微生物、寄生虫指标不能超过相应标准; (4)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资格,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5)因食品卫生安全质量原因出现单次退换货情况的,我方可对供应商处以该批次货物总金额的10%或1000元人民币(以价高者为准)罚金;多次出现质量原因退换货的,我方有权约谈供应商负责人,并要求其出具整改报告,整改完毕后再次出现因质量问题退换货的,我方有权终止与供应商合作; (6)运输产品时供应商应避免日晒、雨淋,同时冷藏运输,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 (7)购入食品添加剂时,我方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卖供应商应提供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8)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规定; 6.验收标准 参照同类产品的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中的最高标准,无相关标准的产品,按我方要求进行验收。每批食品原料送达我方订单指定收货地点时,供应商应安排工作人员与我方共同进行验收,我方若发现不合格产品,有权当场拒收并要求更换或者退货,并保留索赔权利;在验收现场,我方应在供应商发货清单上签署收货意见,有我方签字的发货清单双方各执一份。 7.合同期限 三年,本项目合同终止后,我方未选聘新的供应商接管时,则由供应商提供为期不超过六个月服务,我方按照原合同费用标准支付相应费用(按本合同的费用标准执行);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项目合同执行。 8.其他 (1)付款要求 我方与供应商分单位按实际购买数量每月结算一次。我方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单)双方对账无误后,并由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我方次月将货款电汇至供应商开户银行账户;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化,保持不含税单价不变,按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据实调整含税单价; (2)交货地点等 <1>供应商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周通知我方,供应商必须按照我方采购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我方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送货响应时间:日常配送时间按我方要求时间配送。遇紧急情况,应急供货时间为30分钟,即我方下单后30分钟内供货到我方指定位置。退换货在我方提出需求后30分钟内送达,供应商将货物从生产厂家运至我方指定地点,人工费、上门费、运费、保险费及运输途中的所有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提供的预包装产品为未开封且在保质期内,运输方式为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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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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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2月05日至2025年02月11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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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杨会 | ||||||||||||||||||||||||||
联系人电话:01080487932 | ||||||||||||||||||||||||||
联系人电子邮箱:yanghui1130@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以上材料均以每一份完整的PDF文档上传,保证清晰齐全,并每一页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