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丹阳市分公司快递包裹和普邮投递部分作业外包服务项目
1、招标编号:ZJPOST20220713
2、项目概述:根据镇江邮政业务发展的需要,需采购丹阳市分公司快递包裹和普邮投递部分作业外包服务。
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丹阳市分公司快递包裹和普邮投递部分作业外包服务,投标人负责丹阳市分公司城区营投部、开发区营投部部分快递包裹投递外包服务和丹阳市分公司部分缺员普邮段道投递外包服务。外包服务人员须参与进口邮件卸车、内部处理、品种分类、外出投递等环节,并根据邮件面单地址投递投送到户。本项目为365天工作制(投标人需安排休息日替班),作业时间为7:00-19:00(含中午休息时间,生产旺季需延长投递时间),合同期一年。本项目单价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做废标处理,具体内容及限价情况如下表:
服务内容 |
直投业务量在进口总量的占比 |
业务量梯度 |
预估业务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
|
单位 |
年预估业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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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裹投递外包 |
当月外包分拨直投业务量(占当月进口总量25%为前提) |
/ |
万件 |
140 |
1.1元/件 |
分拨直投以外 |
年业务量≦200万件 |
万件 |
174.59 |
1.4元/件 |
|
年业务量>200万件 |
万件 |
0 |
0.6元/件 |
||
普邮投递外包 |
/ |
/ |
段道 |
7 |
8.39万元/段道 |
说明:(1)结算标准:快递包裹投递外包服务以外包分拨直投业务量占城区营投部、开发区营投部区域快递包裹当月进口总量25%为前提。外包分拨直投当月占比不足25%的,以城区、开发区营投部区域快递包裹进口全量的25%,按照不超过1.1元/件按月结算;外包分拨直投以外件量按照阶梯价结算(其中年分拨直投以外业务量小于等于200万件的部分,按照不超过1.4元/件结算,超过200万件的部分,按照不超过0.6元/件结算)。(2)分拨直投应符合省公司定义标准:段道不低于300件/段/天,自提率不低于90%为标准,遇标准变动时,随省公司规定变动。分拨直投以专门机构(新一代寄递平台)取数。(3)每日进口包裹必须当日24:00前反馈投递信息。
4、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并计算供应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提出供应商排名建议,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可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3)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及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本次招标不可转包、分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10)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外包项目,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复印件,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主。原件备查)
12)投标人在丹阳地区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周内在丹阳地区设立服务场所(提供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或设立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7月15日 - 2022年 7月 2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6.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倩倩,025-83408513;
6.3、投标人若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6.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普通增值税发票)
6.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2年8月5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镇江市中山西路65号镇江市邮政分公司东楼3楼会议室;
7.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7.4、联系人及电话:郝工(13236597390)、邵工(13851992096)。
8、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1106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13236597390
银行信息(适用于购买采购文件、递交保证金等):
开户名称: 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南京湖北路支行
账 号:76580188005860461
汇款备注:XXXXX 项目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附:
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1、供应商名称:
2、联系人姓名:
3、手机号码:
4、地址:
5、邮箱:
6、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 号:
开户银行:
银行行号:
账 号:
单位名称:
日期: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同达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7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