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吉祥路-华裕路)等3个项目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2〕第15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吉祥路-华裕路)等3个项目设计招标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吉祥路-华裕路)等3个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吉祥路-华裕路)等3个项目设计招标;
2.2建设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本标段包含桑梓路(天赋路-叶山大道)、江奥路(天赋路-叶山大道)、凤凰路(吉祥路-华裕路)。总投资约9300万元(暂估),设计费约120万元(暂估)。
其中:本标段包含桑梓路(天赋路-叶山大道),长约348米,宽24米;江奥路(天赋路-叶山大道),长约405米,宽24米;凤凰路(吉祥路-华裕路),长约610米,宽36米。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路(吉祥路-华裕路)等3个项目设计全过程招标(含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6工期:总工期40个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施工设计任务书要求;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道路专业或路桥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提供相关证书、劳动合同(以上为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或分公司正式职工,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5)拟派本设计项目的桥梁分项负责人必须为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道路分项负责人必须为道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分项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省外进赣单位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7)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列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还在限制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9)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或的通知” (法〔2016〕285号文)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在我市列入“黑名单”者或在国内任何省市有不良行为且限制其投标的企业不得在本市参与投标。(10)《投标资格送审表》。
(10)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时间及投标相关事宜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2年07月14日至2022年08月02日。
4.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3日上午9:30。开标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5、其他说明
5.1、因全国疫情形势严竣,赣州市外、中高风险地区及省外企业来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服从本地疫情管理相关政策。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可以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点开查看“进入赣州市”,赣州市疫情防控咨询电0797-6611362。
5.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5.3、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及评分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话:0797-8308139,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5.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刘旦明(章)
联系人:张莹 联系方式:1597007222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新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胡求英 (章)
联系人:桂锦辉 联系方式:18379938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