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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中山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全过程咨询-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06     浏览:0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中山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54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中山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中山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全过程咨询;

2.2预算金额:326450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73650元;监理服务费:95400元;工程咨询管理费(含造价咨询费)57400元;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23号;

2.4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322.0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500平方米;地上7层地下1层;包括承重系统、围护系统、建筑装饰装修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暖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等;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结束及相关咨询服务结束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应规范规程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

2.7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管理(含造价咨询)、设计、工程监理等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①全过程项目管理: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包括“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

②工程设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3.3.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2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3造价咨询负责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4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项目咨询管理公司,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并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

(4)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下载者请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操作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具体以咨询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为准。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

4.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投标人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投标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在“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成功注册登陆后,在“操作指引”选项中获取投标人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香坊区税务局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032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451-5515070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王琦、刘晨菲

电话:0451-82364705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202502051609233597433939155编辑:365trade.co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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