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重庆分公司旅客行李快递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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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旅客行李快递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旅客行李快递服务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QB-E-202504943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 | |||||||||||||||||||||||||||
(五)项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标:为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的国航及国航代理的航司旅客行李或内物丢失物品提供快递服务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行李快递服务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正常行李处置操作规范》等内部规章制度 三、采购服务具体要求: 1.重庆市主城九区递送应在我方递交供应商旅客行李或内物丢失物品6小时内交付至旅客;重庆市主城九区以外的区县递送应在我方递交供应商旅客行李或内物丢失物品24小时内交付至旅客;非重庆市递送应在我方递交供应商旅客行李或内物丢失物品4日内交付至旅客。 2.供应商应优先递送两舱及白金卡旅客行李或内物丢失物品。 3.供应商应在递送过程中确保旅客行李轨迹信息可跟踪查询。 4.供应商应在行李或内物丢失物品递送过程中,确保其不遗失、不损坏,避免发生旅客投诉事件。 5.供应商应将旅客行李安全、准时送达旅客处,与旅客做好当面签收。 6.对于未能按照我方时限要求送达的情况,应及时告知我方,并接受我方考核与处罚。 7.对于重庆市主城九区递送应在我方递交供应商旅客行李或内物丢失物品6小时内交付至旅客的服务需求,供应商应具备与我方随时递交的能力,并在接到通知60分钟内与我方交接。 四、验收标准:《不正常行李处置操作规范》等内部规章制度 五、拟签署框架协议期限: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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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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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2月25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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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联系人:张鹤 | |||||||||||||||||||||||||||
联系人电话:023-67152433 | |||||||||||||||||||||||||||
联系人电子邮箱:66829192@qq.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报名供应商相关资料填报要求,请详见附件;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人。 (三)请投标人认真阅读《“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参与本项目的各项采购活动。 (四)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五)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件:《供应商报名资料及填报要求》 《“不良行为供应商”的相关管理规定》 《质疑联系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