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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镇海基地二期项目20万标立/小时油制氢装置汽水取样装置招标

   日期:2022-07-25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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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年7月25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宁波工程镇海基地二期项目1679-P0032-0079-汽水取样装置-zhangr所需汽水取样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722-2115-10180-B1

    2.项目内容:宁波工程镇海基地二期项目1679-P0032-0079-汽水取样装置-zhangr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汽水取样系统\Q=20t/h DN3600 锅炉水 00Cr19Ni10
1.00
包1-汽水取样装置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方在2019年-2021年内必须有有关行业(石油化工、电力行业)在220t/h及以上高温高压锅炉装置上3 套及以上成套汽水集中取样装置供货且成功运行项目。投标方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表明项目名称、供货内容、供货日期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开具增值税发票即表明运行成功)。

    3.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 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上述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8 样水及仪表配置要求:高温高压的汽、水经不锈钢(不低于304L)取样管道 引至高温架,各路样水在高温架内分别通过过滤、减压、冷却、流量调节后进入低温仪表架,在低温仪表盘内经过超压、超温保护后分为手工取样和仪表取样两路样水,仪表样水经过过滤、恒温等相应的预处理后进入各自仪表对其汽水品质在线监测。监测电导率的人工取样口设置在树脂交换器过滤前。

    3.1.9 冷却器筒体及内部换热面材质均为00Cr19Ni10(304L)不锈钢,盘管壁厚应经 核算并能满足设计要求。冷却器加厚不锈钢,采取淬火处理及防震颤措施;盘 管应采用整根管道,管道采用无缝管。

    3.1.10 高温减压阀采用迷宫式结构,阀口、阀芯应该选用耐高温、耐冲刷的特殊合 金钢。

    3.1.11 冷却系统(每个取样管路均应设置各自的冷却器)保证样品出水温度不高于 冷却水进口温度 2℃,恒温装置的冷却能力要经过计算并留有30%左右的调节余量,恒温装置应保证样品出水25±1℃,冷却水设断流保护并报警。

    3.1.12 高温样水经冷却器冷却后,样品温度维持于:不大于冷却水进口温度的2℃;

    3.1.13 冷却样水经恒温处理后,样品温度维持于:25±1℃;

    3.1.14 投标方数字化交付内容及要求须满足本项目业主数字化交付规定,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供货商数字化交付规定

    3.1.15 遵循付款条件:到货款80%(需要发票),考核款:10%,质保金10%,承兑汇票或电汇。到货款:设备和竣工资料全部交付后支付;考核款:装置运行调试后;质保金:工程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1.16 分包商清单满足招标技术文件“附件J分包商清单”的要求。若投标方选用清单外的分包商,必须在开标前5 日内取得招标方和用户的书面确认。

    3.1.17 本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

    3.1.18 加注三角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较大的负面影响。对这些条款的偏离超过3 项及以上时,将导致报价无效。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7月22日 8:00至2022年7月3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3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宁波招标中心远程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2年08月03日 09:00前与郝晨光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赵国昊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郝晨光
电 话:
0574-27668385
电 子 邮 件:
wzhaocg@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赵国昊
电 话:
0574-87974589
电 子 邮 件:
zhaogh.snec@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
原招标公告
chinabidding.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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