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line-height:29px\">安顺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用缝线供货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seline;line-height:150%\">1、项目名称:安顺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用缝线供货服务项目
seline;line-height:150%\">2、项目编号:MCHC-DZ-ZG20258001
seline;line-height:150%\">3、项目联系人:杨科长
seline;line-height:150%\">4、项目联系电话:0851-33320005
seline;line-height:150%\">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seline;line-height:150%\">6、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seline;line-height:150%\">(1)采购内容:安顺市人民医院采购医用缝线供货服务(01包:进口缝线;02包:国产缝线)
seline;line-height:150%\">(2)采购数量:1批
seline;line-height:150%\">(3)采购预算:389万(01包:323万;02包:66万)
seline;line-height:150%\">(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seline;line-height:150%\">(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seline;line-height:150%\">(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seline;line-height:150%\">(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seline;line-height:150%\">7、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seline;line-height:150%\">(1)一般资格要求
seline;line-height:150%\">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seline;line-height:150%\">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seline;line-height:150%\">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4年任意3个月);
seline;line-height:150%\">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seline;line-height:150%\">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seline;line-height:150%\">⑤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
seline;line-height:15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seline;line-height:150%\">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seline;line-height:150%\">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seline;line-height:150%\">(2)特殊资格要求:
seline;line-height:150%\">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seline;line-height:150%\">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seline;line-height:150%\">③ 01包: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seline;line-height:150%\">注:以上材料请投标单位将①-⑤项及特殊资格要求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并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板中上传对应资格审查资料;开标现场由采购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参与现场开标的,法定代表人需递交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需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发布中标通知之前中标单位将①-⑤项及特殊资格要求资料原件一并提交给采购人审查。
seline;line-height:150%\">8、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seline;line-height:150%\">(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2月21日00时00分00秒到2025年2月27日23时59分00秒
seline;line-height:150%\">(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点击进入“交易平台”后进行采购文件下载
seline;line-height:150%\">(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安顺市),点击进入“交易平台”后进行采购文件下载。(未注册账号的需注册账号后登录)
seline;line-height:150%\">(4)采购文件售价:0元
seline;line-height:150%\">9、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14日11时0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seline;line-height:150%\">10、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3月14日11时00分
seline;line-height:150%\">11、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北二环交叉处东南角)
seline;line-height:150%\">12、投标保证金情况
seline;line-height:150%\">(1)保证金金额:01包:¥60,000.00元;02包:¥12,000.00元
seline;line-height:150%\">(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2月21日00时00分到2025年3月13日16时00分
seline;line-height:150%\">(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个人投标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
seline;line-height:150%\">(4)开户银行及账号
seline;line-height:150%\">单位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seline;line-height:150%\">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
seline;line-height:150%\">账号:0333001400000001
seline;line-height:150%\">(5)本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
seline;line-height:150%\">(6)按照《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安市财采[2021]21号)的规定,对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免除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减免相关费用的依据,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中小企业免除保证金可在投标报名时系统内选择并免除保证金缴纳。后期由供应商对自己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①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领取招标文件页面,勾选”是“中小企业,保存成功后就视为已交纳保证金,到”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菜单查看保证金交纳状态。 ②勾选中小企业的供应商需要将中小企业声函电子件上传在投标文件中,供开标时查验)。
seline;line-height:150%\">(7)按照《关于对非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安市财采【2023】10号文件要求,对未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设置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采取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本项目非中小企业投标人可提供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人可通过采购业务模块——上传承诺函菜单进行上传,成功上传后视为已交纳保证金。
seline;line-height:150%\">保证金承诺函的操作方式:①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承诺函“菜单,将盖章后的承诺函扫描以电子件的形式上传至系统。②上传成功后,在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菜单查看保证金交纳状态;
seline;line-height:150%\">13、PPP项目:否
seline;line-height:150%\">14、采购人名称:安顺市人民医院
seline;line-height:150%\">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140号
seline;line-height:150%\">项目联系人:杨小娟
seline;line-height:150%\">联系电话:0851-33220005
seline;line-height:150%\">1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seline;line-height:150%\">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seline;line-height:150%\">项目联系人:孙林、陈怡、杨镜玉
seline;line-height:150%\">联系电话:13116301763
seline;line-height:150%\">邮箱:1927776333@qq.com
seline;line-height:150%\">传真:/
seline;line-height:150%\">16、其他:其他未尽事宜请见招标文件
seline;line-height:150%\">注: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之后可在系统中“保证金入账结果查询”查询保证金入账情况。
seline;line-height:150%\">17、质疑和投诉
seline;line-height:150%\">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seline;line-height:150%\">17.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开标过程和中标、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也可以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以线上的方式提出质疑。
seline;line-height:150%\">17.2标前质疑:投标人(供应商)可通过系统提出质疑。投标人在(如图)左边菜单【网上提问】发起,提问是匿名的,由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如图所示
seline;line-height:150%\">
seline;line-height:150%\">17.3网上投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可在自任意时段发起投诉。如下图在左边菜单【投诉功能】提交投诉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在交易中心监督系统中受理。如图所示
seline;line-height:150%\">
seline;line-height:150%\">17.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
seline;line-height:150%\">17.5质疑时限
seline;line-height:150%\">(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seline;line-height:150%\">(二)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seline;line-height:150%\">(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seline;line-height:150%\">17.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seline;line-height:150%\">17.7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seline;line-height:150%\">(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seline;line-height:150%\">(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seline;line-height:150%\">(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seline;line-height:150%\">(四) 事实依据;
seline;line-height:150%\">(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seline;line-height:150%\">(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seline;line-height:150%\">(七)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seline;line-height:150%\">17.8投诉
seline;line-height:15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部门提起投诉。
seline;line-height:150%\">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利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在线提交质疑投诉及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的质疑或超出规定的质疑期限,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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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line-height:150%\">特别提醒:
seline;line-height: 150%\">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供应商,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参与投标。
seline;line-height: 150%\">2、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seline;line-height: 150%\">3、供应商获取的招标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seline;line-height: 150%\">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持有效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到交易系统,且开标当天必须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移动APP数字证书进行标书解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在系统登录页面“投标工具下载”处进行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请参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
seline;line-height: 150%\">5、供应商需在安顺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模块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ASTF格式)。
seline;line-height: 150%\">注:本项目支持远程不见面方式开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开标方式,若供应商选择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请关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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