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高压变频器设备采购【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35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1. 招标条件
本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高压变频器设备采购【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高压变频器设备采购【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
2.3招标范围:一台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所需的4台高压变频器及其所有附属设备
2.4 交货地点:汇流河发电厂厂内车板交货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产品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具有至少350MW及以上机组15台高压变频器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业绩金额多者优先,业绩金额相同时,以最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