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废贵金属催化剂回收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5-4012)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4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废贵金属催化剂回收处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30万吨/年润滑油高压加氢装置HW50类加氢催化剂铂钯金回收处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 第01包: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废贵金属催化剂回收处置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HW50中251-016-50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核准经营规模含铂类催化剂不小于200吨/年,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剩余有效处理能力可满足本次招标数量要求(含铂类催化剂约44吨)(提供盖章的承诺函);要保证有能力垫付所需的贵金属数量(铂金106.73千克、钯金58.32千克)(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提供扫描件)或提供与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企业所签订的有效服务合同逐页扫描件及其许可证扫描件,其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要满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有效证件的扫描件(如机动车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等); 5、投标人在转运、处理利用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标准,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理利用,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的,应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转移给第三方,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如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填埋危险废物等不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6、投标单位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7、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份废加氢催化剂(含铂、钯)回收加工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要附加氢废催化剂(含铂、钯)回收合同及对应的提炼成铂金、钯金资料、至少一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以及在石油石化企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4日8时30分到2025年03月0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4日起至2025年03月03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包,售后不退。 3、现场购买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的盖章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相关承诺函、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信用中国失信查询证明、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7室获取招标文件(注:仍需线上注册)。 4、在线购买方式(推荐):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涉及的材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相关承诺函、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信用中国失信查询证明、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格要求的材料,所有材料扫描至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9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服务期限:废催化剂运走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2、服务地点:废催化剂交货地点在招标人厂区(辽宁省营口市仙人岛能源化工区九隆大街16号),铂金、钯金交货时间及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质量标准:合格。 八、监督部门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 联系人:娄井阳 电话: 15940775168、0417-6775996
招标代理公司: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张钰溯 电话:15504356668 电子邮箱:917653297@qq.com
中海沥青(营口)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4日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502241546508774697459308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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