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海壳牌石油化工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SMPO装置5台大直径塔器装备制造项目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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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SMPO装置5台大直径塔器装备制造项目加工服务(招标编号:NZZ250228-9025-063943)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加工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中海壳牌惠州三期乙烯项目SMPO装置5台大直径塔器装备制造项目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加工服务
2.000
项
2
加工服务
1.000
项
3
加工服务
1.000
项
4
加工服务
1.000
项
5
加工服务
1.000
项
6
加工服务
1.000
项
7
加工服务
1.000
项
8
加工服务
1.000
项
9
加工服务
1.000
项
10
加工服务
1.000
项
11
加工服务
1.000
项
12
加工服务
1.000
项
13
加工服务
1.000
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2年-2024年)利润率均不低于0。投标人需须提供由单位盖章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不得高于80%。(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几年(合同交货期在2022年1月到2024年12月)应具有:至少2件封头直径为8米及以上,材质为Q345R,厚度50mm及以上和2件直径为4.2米及以上,材质为不锈钢,厚度20mm及以上的封头加工业绩。合同复印件中应包括合同首页、签署和盖章页、设备清单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并需提供该业绩的发票复印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方视为有效业绩。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需提供针对该投标清单封头的加工方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封头厂自身需具备以下条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日前30天内与设备的清晰合影或清晰铭牌照片。
1.吊机:单台吊机50T及以上(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
2.压机:8000吨及以上油压机(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
3.热处理炉:热处理炉的长宽均不得低于6.5米(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
4.固溶池:具有长宽7×7米及以上的固溶池。(提供清晰照片、铭牌图片或相关证明文件)
(3)料到40天内交完。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封头报价分项表要求需满足,不能有偏差。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本次投标封头需遵守惠州三期乙烯项目87.5∕40万吨年SMPO装置PO成品塔、EB∕SM塔、苯乙烯成品塔、苯塔、乙苯塔塔器技术协议规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2月27日15时45分
至
2025年3月6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33101983536050502735
账户名称: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镇海石化专业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3月11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曹孟华
联系人:
肖明辉
电话:
15825574324
电话:
0574-87974012
电子邮件:
caomh.sn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xiaomh.sne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5
年
2
月
27
日
编辑:bidding.sinope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