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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松材线虫病松林木售卖项目招标

   日期:2022-08-01     浏览:0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松材线虫病松林木售卖项目
品目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林业产品/林产品/其他林产品

采购单位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闽侯县公告时间2022年08月01日 16:09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9:30
预算金额¥41.772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2979
采购单位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先生1396088556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先生0591-83702979

  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松材线虫病松林木售卖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松材线虫病松林木售卖项目

项目编号:FJJM-[GK]-2022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29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先生139608855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先生0591-8370297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2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最低限价(元)

数量

投标保证金(元)

招标内容及要求

1

1-1

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松材线虫病松林木售卖项目

417721

729.1亩

8300

详见第三章

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若有)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的查询记录。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资格承诺函(若有)

1、投标人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签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真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81日]至[20228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至17:30向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2)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2层(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通过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地址等信息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邮箱fjjmzb@163.com)。

(4)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档)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822日09:30 (北京时间)。

(2)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2层(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5、开标时间、地点时间:

(1)时间:2022822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2层(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6、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福建金闽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502014170003117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7、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对闽侯县大湖乡仙山村松材线虫病松林木售卖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8、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1.7721000 万元(人民币)

ccgp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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