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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丽水国家粮食储备库“功能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

   日期:2022-08-12     浏览:0    

项目概况

浙江丽水国家粮食储备库“功能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2200号

项目名称:浙江丽水国家粮食储备库“功能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70000

最高限价(元):4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丽水国家粮食储备库“功能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公告附件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⑴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⑵ 备份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592479963@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以不予接受。投标人应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注意事项:
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开标。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现场开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大楼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投标人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在开标厅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2.2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2.2.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
2.2.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丽水国家粮食储备库

地 址:丽水市火车站东侧货场仓库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茂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967791

质疑联系人:金骁博

质疑联系方式:0578-2967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传 真:0578-2121173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朱胜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72379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5149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发布稿)浙江丽水国家粮食储备库“功能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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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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