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  公告  电梯  安徽  北京  五彩湾  主机  蓄电池  磋商公告 

关于新能源大型叉车采购项目再次公告

   日期:2025-03-08     浏览:0    
关于新能源大型叉车采购项目再次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大型叉车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新能源大型叉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A-202505973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采购内容 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1台 2.主要技术要求 2.1额定起重量≥20000kg 2.2磷酸铁锂电池 2.3电池电量≥200kwh 2.4充电系统:配备国标充电接口 2.5动力电池包具备自动灭火功能 3.车辆及随车附属设备质保期≥2年,三电系统质保期≥5年 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 5.交货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6.最高限价:18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仅能有一家供应商参与竞争)。
(四)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取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
(五)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应至少具备1台所投同级别(额定起重量为20-25t)电动式叉车销售业绩。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七)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九)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03月08日至2025年03月14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如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涵盖叉车制造);如为所投产品代理商须按要求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按附件格式提供并同时加盖制造商及代理商公章,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仅能有一家供应商参与竞争)以及制造商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涵盖叉车制造)。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8.提供所投产品同型号样机(额定起重量参数应等于或向下覆盖所投产品的参数)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并加盖公章。
9.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或订单下单日期为准)所投同级别(额定起重量为20-25t)电动式叉车的销售业绩清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如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能清晰体现出买方名称、卖方名称,产品型号,数量,合同关键内容页,合同签署时间及合同签字页相关信息等证明材料,敏感信息可脱敏;②如提供订单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和订单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应能清晰体现出买方名称、卖方名称,产品型号,数量,合同关键内容页,签署时间及签字页相关信息等证明材料,敏感信息可脱敏;由生产商直接销售或通过代理商销售给实际使用单位的业绩为有效业绩,合同的甲方应为实际使用单位,合同甲方为代理商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0.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11.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税务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12.提供报名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13.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14.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1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亮
联系人电话:010-61465021
联系人电子邮箱:caoliang@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审核后按要求提交准入材料(中航集团已准入供应商无需再次准入),报名不通过或后续未准入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供应商认真阅读附件《关于“不良行为供应商”的须知》,以规范参与采购活动的各种行为。

编辑:airchina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