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保障部地面运输中心中大型客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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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综合保障部地面运输中心中大型客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综合保障部地面运输中心中大型客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供应商需同时具备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方华德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建站服务协议书,为我方指定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包括整车维护保养、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专项修理、维修救援、应急抢修等。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普遍适用的服务标准、规定或随车手册的标准及具体要求对我方指定车辆进行维修、维护及排除故障等工作,并对所完成的工作质量和维修质量负责,满足我方生产需要。修理后的车辆应恢复安全使用性能,且修理的部件不得对其他部件以及整车造成损害或者成为损害的潜在因素。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能够保证车辆维修所使用的零配件全部由厂家直供或者是汽车制造厂认可或授权生产的,辅助材料和工艺符合制造厂的要求,如采用非原厂配件需要取得我方的同意。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供应商能够满足我方: 1.送修车辆维修及特殊情况处理; 2.供应商须按照我方车辆维修审批单或车辆报修单实施作业,未经我方允许擅自维修保养的或超出我方维修需求范围的,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维修期间,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辆开出厂外,试车需得到我方车辆管理员的许可;
4.车辆维修保养出厂前,供应商应安排有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并签发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经我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如验收不合格,我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返修;
5.车辆保养质保期我方指定车辆自保养出厂之日起的相关要求; 6.供应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7.满足我方工期、结算进度、免费救援服务、上门服务以及联系大型拖车等相关要求; (五)验收标准 车辆维修完毕后,对竣工车辆进行调试,双方验收签字后,方能接收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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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其他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名称:北京百汇佳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2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杨会 | |
联系人电话:01080487932 | |
联系人邮箱:yanghui1130@airchina.com | |
八、发布媒介 | |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