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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阜埠河站

   日期:2022-08-15     浏览:0    

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阜埠河站-湖南大学地下过街通道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线采购平台(网址:https://opp.hncsmtr.com:9001/index.aspx,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参与本项目竞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含公告正文以及采购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及格式、澄清或修改(如有)等所有附件)的全部内容。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阜埠河站-湖南大学地下过街通道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第二次);

1.2 项目编号:CSGDJJ-202237;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所有工程量完成止;

1.4 采购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号线一期阜埠河-湖南大学地下过街通道的工程材料检测、建筑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以及清单开项检测的其他内容。

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1.5 控制价:19.95114万元。

1.6 竞价响应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180(日历天)。

2.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2.3供应商或其依法设立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分支机构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附表,附表上所列检测项目必须包含以下检测参数

①路基路面参数含压实度、路面弯沉、平整度;

②主体结构参数含混凝土强度、混凝土钢筋间距和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裂缝深度;

③地基基础参数含桩身完整性参数的低应变法、超声波法、钻芯法和单桩承载力参数的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

④隧道结构检测参数含支护背后空洞或管片背后注浆密实度(雷达法)。

2.4若供应商分支机构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则该分支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须明确其对外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者证书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5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2.5.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检测人员证书;

2.5.2拟任试验工程师2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检测人员证书;

2.5.3拟任试验员2人,须具有检测人员证书。

注:各岗位人员不可兼任不可兼任。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竞价采购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竞价采购的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成交后,发现成交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竞价采购,采购人将依法处理。

2.6供应商须具有一个入围业绩,入围业绩是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国境内自行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9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隧道工程的第三方检测项目。

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时,须另外提供由合同委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合同委托方行政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委托方名称一致)”,否则证明文件无效,视为无效业绩。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8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如有,以采购人提供的函件内容为准)。

 供应商须按本竞价采购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等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该要求上传文件的供应商,将被予以否决。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小组根据本竞价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审查等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将被予以否决。

4.成交候选人推荐方法

 4.1本项目以不含增值税总价进行评审。

 4.2评审小组从满足本竞价采购公告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所报不含增值税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若出现两家(含)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形,则采用评审小组票决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4.3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低于企业成本的,或者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并否决其竞价。

5.澄清和修改

5.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本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请于11.1款规定的公告时间内登录采购平台,并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采购平台进行在线提疑。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供应商单位名称。填写疑问时不得上传与疑问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将视其报价无效。

5.2采购人对本竞价采购公告如有澄清或修改,将在采购平台上另行公告通知,其中:

(1)澄清或修改内容影响供应商在线报价的,采购人将重新发布竞价采购公告;不影响供应商在线报价的,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1个工作日的,顺延竞价截止时间。

(2)如采购人重新发布竞价公告,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均须重新进行报价,敬请所有供应商注意。供应商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6.报价要求

6.1本项目对所有供应商的增值税税率均暂定为6%(即暂定增值税税率),供应商须按该税率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合同支付阶段,增值税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额据实支付和结算。合同支付时,供应商需开具经采购人认可的合法完税单据。

6.2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价采购公告附件2《采购清单》要求在采购平台上进行报价。其中,所报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不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

6.3本项目以不含增值税总价进行比价。供应商报价须满足“不含增值税单价=含增值税单价/(1+暂定增值税税率)”(如有)、“不含增值税合价=含增值税合价/(1+暂定增值税税率)”、 “含增值税合价=增值税税费合价+不含增值税合价”、“含增值税总价=增值税税费总价+不含增值税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4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项,供应商如有报价缺漏项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6.5“单价”、“合价”、“总价”均是包含了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的报价。

6.6所有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单位为元。

6.7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最终结算以长沙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单位审核为准。

6.8报价应保证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报价。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在采购平台(https://opp.hncsmtr.com:9001/

index.aspx)、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ncsmtr.com)发布。

7.2本项目竞价采购公告的附件,以及对竞价采购公告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在采购平台发布,敬请所有供应商注意。供应商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8.其他

8.1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公告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将重新竞价。

8.2采购人有权在响应文件递交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采购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合格供应商处理;被列为成交候选人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已确定成交资格的,取消成交资格。同时禁止其一定期限内(最多三年)参与采购人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8.3供应商注册及认证等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供应商须在采购平台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价。具体要求请供应商在采购平台网站主页“办事指南”专区查看“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引”、“竞价采购项目操作指引”。

(2)参与本项目竞价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请供应商在采购平台网站主页“办事指南”专区查看“供应商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流程”,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并在专区下载安装“CA数字证书驱动”,完成CA数字证书的绑定。

 8.4编制要求

 (1)有关复印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是部分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复印件的,评审小组有权认定其上传文件未对本竞价采购公告进行响应,并有权否决该供应商报价。

 (2)供应商因对网上系统操作不熟悉,或因不按采购平台要求操作,或因解密失败,或因其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其资格审查等文件及报价上传失败或损坏的情形,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供应商尽早完成资格审查等文件及报价上传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平台服务热线(0731-86853573)。

 (3)如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影响了采购活动,采购人可采取措施如延期、延长上传文件及报价解密时间等,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9.异议与投诉

9.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向采购人内提出。异议的提出与处理按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的《招标采购活动异议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9.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

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0731-86850769

11.公告及报价时间

11.1公告时间:自本竞价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11.2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采购平台上传资格审查等文件,并进行报价。

chinabidding.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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