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招标编号:LNCCZJZX2022-41
3、项目概述:根据市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后勤)提供的采购需求和食堂服务技术规范,按照省分公司《关于抚顺市分公司食堂服务业务外包的批复》(辽邮分〔2022〕254 号)及《关于授权委托采购抚顺、营口市分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函》(采购 函〔2022〕48 号)要求,市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采购)拟对此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预算 107 万元,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 1 年。
4、招标内容:外包的范围为市分公司本部食堂,为市分公司本部大楼内的机关、专业、寄 递事业部提供午餐,合计人数 320 人左右,根据 2021 年情况测算,实际工作日 用餐人数日均 245 人、节假日和双休日用餐人数日均 100 人。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食堂服务技术规范。
本项目分 1 个包。
包号 |
包组名称 |
拦标价 (万元/月) |
入围数量 |
预算 (万元) |
1 |
市分公司食堂服 务外包 |
8.91 |
1 |
107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 8.91 万元/月,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拟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供应商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含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两部分。
资格性审查包含: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承诺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7.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符合性审查包含:投标人名称、投标函、文件格式、投标报价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8 月15 日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11时,下午 1 时至 4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诚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文件3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13: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抚顺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楼会议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1号
联系人:嵇钰
联系电话:024-57611022
代理机构:辽宁诚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 姜姗
电 话:024-52620246
开户名称: 辽宁诚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抚顺永安支行
账 号:21001647608050007130
电子邮件:lncczby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