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第五师双河市黄河路、精河路、博河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BTJY05GCGK2022071)已经由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五师发改备〔2022〕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双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五师双河市黄河路、精河路、博河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300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325.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双河市
3.工程规模:新建排水管网12公里、燃气管网65公里,配套检查井、阀门井、泵房及相应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资质等级及范围:①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需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GB1);③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组织及设计能力,④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勘察单位;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③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应明确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0:00:00至2022年08月22日 20:00:00
2.领取方式: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至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在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9月05日 11:00:00
2.开标地点:第五师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
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xjbt.gov.cn)和“兵团政务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