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XX3项目第一合同包总承包经理部
物资(永久性钢护筒)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2XX3XM-2024-024
1.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XX3项目第一合同包总承包经理部(以下简称新疆2XX3公路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久性钢护筒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公开招标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项目标段划分:7号线为一标段,13号线为二标段,13号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平均海拔4700米。7号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平均海拔5000米。具体项目概况可至电标段现场联系人咨询。(详见第8条联系方式)
本次钢护筒招标采购涉及标段有:一标段和二标段。
2.2 招标内容
2.2.1本次钢护筒招标不分包件,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物资质量须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资质的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符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中公司供应商的准入标准。
3.2生产能力专项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商其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需满足供货需求,要求钢护筒最大生产能力不低于200吨/月。可供应项目所需规格的钢护筒,且具备与产能配套的相应的仓储、运输能力。(贸易商参与投标需上传生产商上述资料)
3.3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内(2021、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年平均综合营业额不低于1000万元。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最近两年内(2022、2023)的检测机构出具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最新连续两年钢护筒检测报告至少提供各一份,且在有效期内);提供生产产品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提供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属于中交集团供应商网络内,并出具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国家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类似业绩(钢结构加工供货合同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3.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企业黑名单的;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内在中国交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及下属单位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生产商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不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其他要求:
3.7.1技术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3.7.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人在不同单位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投标人每规格物资的投标报价只允许存在一个有效单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否则将按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