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下辖寻乌县、会昌县、南康区分公司县乡邮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下辖寻乌县、会昌县、南康区分公司县乡邮路运输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下辖寻乌县、会昌县、南康区分公司县乡邮路运输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TC249X1HL 3、项目概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下辖寻乌县、会昌县、南康区分公司县乡邮路运输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252.25万元/年(含税),服务期限为1年+2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一次价格谈判,在价格不高于中标基础上,双方协商无异议后可续签一年,续签最多不可超过贰年);
5、招标内容: 5.1标包划分:本次采购以县为单位分3个采购标包,每个标包可单独成交,单个供应商也可兼投兼中。 5.2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5.3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单价为包干单价,即采购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中标人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车辆相关费用、保险、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中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中标人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付款方式:每月据实际承运数量结算,次月中标人应根据双方确认无误的结算单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招标人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 7、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按预算金额的7%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考核后的余额在合同结束后无息退回。 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投标人可以都投标参与招标,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后,则其他标段也可以中标的。(响应多标包的投标人请分开制作投标文件。开、评标按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的顺序依次进行)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预算为:(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预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9、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1)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一)(格式) 3、投标人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投标人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承诺: (1)招标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 (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7)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合格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函(二)(格式)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承诺函(三)(格式) 6、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邮路运输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在行驶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的善后处理及相关工作,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如造成的乙方人员或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 提供:承诺函(四)(格式) 7、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 提供:承诺函(五)(格式) 8、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 提供:承诺函(六)(格式) 9、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赣州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6)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承诺函(七)(格式) 10、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03日09:00时至2024年04月11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选择电汇方式(注:平台注册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电汇方式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0797-8118006获取招标文件)。 1、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参加投标的,责任自负。 2、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400-092-8199、010-62108037、010-86397110。 3、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0.00元,售后不退。 4、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红谷滩支行营业部 账号:1977 4494 9453(此账号不用于收取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16号楼二单元15A10室。 注:(1)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与现场投标,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或逾期递交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1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文清路33号 邮 编:341000 项目联系人: 谢女士 电 话:0797-8212859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16号楼二单元15A10室 邮 编:341000 项目联系人:李金阳、罗会京 电 话:0797-8118006、0791-83850801 电子邮件:zzgjzbyxgsjxfgs@163.com 202404011656302252090755619编辑:365trade.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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