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二公司盾构中心(以下简称“盾构中心”)采购一批电缆,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成眉线盾构施工项目: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S5线)主线线路起于成都市红莲站,止于眉山市眉山东站,途经四川天府新区总部商务区、文创城片区、视高片区、黑龙滩片区、眉山市岷东新区、眉山市东坡区。 线路全长59.14km(成都段:19.28km,眉山段:39.86km),地下线9.99km,高架及地面线49.15km。全线共13站14区间,地下站5座,高架站8座,其中换乘站5座。设1段1场(煎茶车辆段,眉山北停车场),主变电所2座,控制中心1座。采用最高运行速度160km/h的市域A型车,4辆编组,建设总工期约51个月。
浙江磐安TBM项目:浙江磐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大盘镇境内,距金华、台州、杭州的公路里程分别为128km、143km、190km,距磐安县城公路里程约23km。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电站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自流排水洞及下层排水廊道总长约4675m,其中自流排水洞长4215m,下层排水廊道长约460m,线路最大纵坡为1.53%,最小转弯半径30m。采用中铁装备φ3.53mTBM施工,自流排水洞施工完成后进入下层排水廊道施工,后在下层排水廊道与2#尾水支洞处拆机硐室进行拆机运出。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公司盾构中心、成眉线盾构施工项目及浙江磐安TBM项目施工所需电缆。
2.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缆 | UGEFP-8.7/10KV 3×150+3×70/3 | 米 | 500 |
成眉线盾构施工项目 |
2 | 电缆 | YJV 4*240+1*120 | 米 | 420 | |
3 | 电缆 | YJV 4*150+1*70 | 米 | 1200 | |
4 | 电缆 | YJV 4*120+1*70 | 米 | 2600 | |
5 | 电缆 | YJV 4*95+1*50 | 米 | 120 | |
6 | 防爆电缆 | MYP 4*50+1*25 | 米 | 4800 | |
7 | 防爆电缆 | MYP 4*35+1*16 | 米 | 5500 | |
8 | 防爆电缆 | MYP 3*2.5 | 米 | 10600 | |
9 | 电缆 | YJV 4*50+1*25 | 米 | 1060 | |
10 | 电缆 | YJV 4*35+1*25 | 米 | 650 | |
11 | 电缆 | YJV 4*25+1*16 | 米 | 1600 | |
12 | 电缆 | YJV 4*16+1*10 | 米 | 1020 | |
13 | 电缆 | YC 4*50+1*25 | 米 | 1300 | |
14 | 电缆 | YC 4*16+1*10 | 米 | 420 | |
15 | 电缆 | YC 5*6 | 米 | 3710 | |
16 | 电缆 | YC 4*6 | 米 | 2400 | |
17 | 电缆 | YC 5*4 | 米 | 3850 | |
18 | 电缆 | YC 4*4 | 米 | 2500 | |
19 | 电缆 | YC 5*2.5 | 米 | 4150 | |
20 | 电缆 | YC 3*2.5 | 米 | 2500 | |
21 | 电缆 | YC 3*1.5 | 米 | 1500 | |
22 | 电缆 | UGEFP8.7/15KV-3*50+3*25/3 | 米 | 1200 | 浙江磐安TBM项目 |
23 | 防爆电缆 | MYP 4*35+1*16 | 米 | 1000 | |
说明:上表中1-21项为成眉线盾构施工项目使用;22-23项为浙江磐安TBM项目使用。 |
说明:以上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由于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招标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4.预计交货时间:2024年4月-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实际需求,所招标物资从下订单到现场时间约定为7天(交货时间:7天);招标物资按招标人实际通知要求分批次配送至施工现场。
2.5.交货地点:二公司盾构中心成眉线盾构施工项目、浙江磐安TBM项目施工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本次投标要求投标总价(填入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中)为含税总价,税率13%。
2.7.质量和技术要求: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应经过严格检查验收,以保证材料是全新的合格产品。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符合该产品国家、行业及卖方企业标准。另须满足现行最新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投标人提供给招标人的合同材料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保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
2.7.1低压电缆
2.7.1.1用于本工程的低压电缆应符合下表所列标准的要求:
电缆产品标准
序号 |
电缆类型 | 材料标准 |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
1 |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450/750V) | 塑料绝缘控制电缆 | GB/T 9330 |
2 |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0.6/1kV) | 额 定 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 GB/T 12706.1 |
第1部分:额定电压1kV(Um=1.2kV) 和3kV(Um=3.6kV)电缆 |
| ||
3 |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450/750V) | 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 GB/T 5023.1 |
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 缆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 GB/T 5023.2 | ||
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 缆 第 5 部分:软电缆(软线) | GB/T 5023.5 | ||
4 |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450/750V) | 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 缆电线和软线 第 1 部分:一般规定 | JB/T 8734.1 |
额定电压 450 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电线和软线 第 5 部分 屏蔽电线 | JB/T 8734.2 | ||
5 | 计算机与仪表屏蔽电缆 (300/500V) |
计算机与仪表屏蔽电缆 | JB/T 13486 |
6 |
双绞电缆 | 信息技术-用户基础设施结构化布线 | ISO/IEC 11801 |
数字通信用对绞或星绞多芯对称电缆 第 1~42 部分 | GB/T 18015.1~42 |
2.7.1.2低压阻燃电缆、耐火电缆除满足上述标准外还应相应满足下述标准:
阻燃、耐火电缆产品标准
序号 |
电缆类型 | 材料标准 |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
1 |
阻燃电缆 |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 级和要求第 1 部分:阻燃电缆 | GA 306.1 |
2 | 耐火电缆 | 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 级和要求第 2 部分:耐火电缆 | GA 306.2 |
3 |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 |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或光缆通则 | GB/T 19666 |
4 | A、B1、B2、B3 阻燃 电缆 | 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 | GB 31247 |
2.7.2中压电缆
2.7.2.1用于本工程的中压电缆应符合下表所列标准的要求:
电缆产品标准
序号 |
电缆类型 | 材料标准 |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
1 |
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 额定电压 1 kV(Um=1.2 kV)到 35 kV(Um=40.5 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 2 部分:额定电压 6 kV(Um=7.2kV)到 30 kV(Um=36 kV)电缆 | GB/T 12706.2 |
2.7.2.2中压耐火电缆除满足上述标准外还应相应满足下述标准:
耐火电缆产品标准
序号 |
电缆类型 | 材料标准 |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
1 |
耐火电缆 | 额定电压6kv(Um=7.2kv)到35kv(Um=40.5kv) 挤包绝缘耐火电力电缆 |
TICW 8-2012 |
2.7.3防爆电缆除满足上述标准外还应满足GB/T 3956-2008《电缆的导体》、MT/T 386-2011《煤矿用电缆阻燃性能的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规定的要求。
2.7.4电缆工程所使用的附件应符合下表所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电缆工程附件标准
序 号 | 电缆附件类型 | 材料标准 |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
1 |
电缆交货盘 | 电线电缆交货盘第 1 部分:一般规定 | JB/T 8137.1 |
电线电缆交货盘第 2 部分:全木结构交货盘 | JB/T 8137.2 | ||
电线电缆交货盘第 3 部分:全钢瓦楞结构交货盘 | JB/T 8137.3 | ||
电线电缆交货盘第 4 部分:型钢复合结构交货盘 | JB/T 8137.4 |
2.8.结算及付款方式:
2.8.1.先货后款,已验收合格的数量按月进行挂账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日到本月30日。
2.8.2.结算: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凭招标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招标人两份),以安装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5日前到招标人设备物资部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招标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招标人叁份,投标人贰份。
2.8.3.合同执行期间的调价方式:本合同价格为买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落地交货价,合同单价为浮动价,具体如下:
电缆按以下规定可调单价:
(1)基准铜价:以2024年04月03日上海有色网https://www.smm.cn/发布的SMM1#电解铜平均价(以下称:A)为基准铜价73335元/吨,要求投标单位统一按此基准铜价作为电缆综合单价的报价依据。
(2)投标文件中规定调价方式:
根据铜价浮动情况,只针对电缆内铜材部分变动进行调整,电缆供货单价根据供货通知单下发前一天上海有色金属网发布的SMM1#电解铜平均价(以下称:B)为准进行调整。当(B)与(A)的价差波动在1000元(不含1000元)以内不做调整,超过1000元(含1000元)调价方式如下:
A=投标基准铜价
B=下发供货通知单前一天的铜价
C=每米电缆铜材质量(g)
D=中标电缆单价(元)
铜材比重(g/mm3)=8.89*10-3
1)计算每米电缆铜材质量(g):
C=电缆铜材的截面积(mm2)*1000*8.89*10-3
2)铜价涨幅>1000元:
电缆供货单价(元)=D+(B-A)*10-6*C
3)铜价跌幅>1000元:
电缆供货单价(元)=D-(A-B)*10-6*C。
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出厂单价、投标人把电线、电缆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现场卸货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财务费)、售前及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等交货地点货物落地前发生的一切费用。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2.8.4.投标人根据《材料结算单》向招标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招标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8.5.招标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收到业主建设方工程结算付款后的次月内支付给卖方该批次已验收合格产品金额30%的货款,第3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该批次已验收合格产品金额30%的货款,第4个月内支付给卖方该批次已验收合格产品金额30%的货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成质保期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于15个工作日支付给卖方。
2.8.6.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投标人对所供产品质量终身负责,并不因合同到期失效而免除质量保证责任。卖方对产品所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2.9.履约担保:保证金或四大国有银行保函。
2.9.1.履约担保金额:10万元。
2.9.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形式交付,具体缴纳要求如下:签订合同前,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部交纳指定作为本次合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全部交货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公开询比价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在供应链云服务平台(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0.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电线电缆的生产厂家,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提供CCC认证证书、投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具有近两年国家授权、许可的(省部级及以上)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型式检验报告(包括阻燃、耐火)各不低于1份。
3.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
3.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电线电缆的供货业绩,在2021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需提供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股份公司及水电五局级供应商黑名单中。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4月08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4年04月09日16: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须提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申报“水电五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在线报价,否则无法报价。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代硕(公司) 陈晓琴(分公司) 武鑫(盾构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8-84475188 13094453413 19180794330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10、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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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power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