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4-04-3-077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煤电公司聚合氯化铝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3500万吨,伊敏电厂电力装机340万千瓦。 2.2招标范围:聚合氯化铝暂估730吨(伊敏露天矿暂估400吨、伊敏电厂暂估330吨)。 2.3交货期:接到需求单位通知后,60天内按照需求单位要求数量供货。 框架协议执行期为一年,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单价保持固定不变;现提报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集团公司发布本项目中物资框架协议,执行集团公司框架协议,本项目对应物资框架协议终止。 2.4交货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旗伊敏河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进口产品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有效业绩累计金额多者通过,业绩相同的,以最先获取招标文件者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10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s://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获取: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获取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获取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6.1 开 标 时 间 :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 注册、登录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监督电话400-010-1086。 9.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