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4]10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公安厅,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安通信网络安防(弱电智能化)工程四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公安通信网络安防(弱电智能化)工程四标段
招标编号:豫工程20240196001
2.2项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与前程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东。
2.3 项目概况: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20428㎡,其中,主楼地下一层,A区地上15层,B区和C区地上5层。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公安通信网络安防(弱电智能化)工程四标段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并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或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各系统的材料设备采购、制作、安装与调试等,提供达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与竣工图,完成公安通信网络安防(弱电智能化)工程四标段单项及配合整体项目的报验和验收,向发包人办理交接,对发包人及管理方人员进行培训,工程质量保修等的所有内容。
一标包包含但不限于技侦总队实战演训中心、网安总队8个业务技术用房、信通处视频监控中心、视频会议室及图像控制中心等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施工、检测、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各系统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人员培训(软件涉及需持续购买服务才能确保正常使用的,提供不低于三年无偿使用);负责其他专业工程智能化控制系统的接入和整合;相关文件的提交、相关手续的办理、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及委派驻场人员的相关费用等。
二标包包含但不限于情指中心指挥大厅及周边配套功能区的装饰、暖通、电气、消防、机房、综合布线及大屏幕显示、扩声及会议系统、视频会议摄像机、电话调度系统,网络系统,云桌面以及机房工程等智能化系统和配套控制台等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施工、检测、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各系统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人员培训(软件涉及需持续购买服务才能确保正常使用的,提供不低于三年无偿使用);负责其他专业工程智能化控制系统的接入和整合;相关文件的提交、相关手续的办理、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的相关费用等。
2.5标段划分:河南省公安厅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公安通信网络安防(弱电智能化)工程四标段共划分2个标包,各标包内容详见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7质量目标: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确保“国家优质工程奖”。
2.8计划工期:
一标包:自开工之日至交付之日60个日历天。
二标包:自开工之日至交付之日90个日历天。
以上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为准,交付日期以项目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工期已包含扬尘管控、节假日、各类重大活动停工期间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且包含建设单位组织的停止点检查、交付前预验收及整改、工地开放日等活动的影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
3.2 财务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2020、2021、2022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三表一附注)、2024年1月1日以来单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
一标包: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合同范围须包含装饰装修和视频会议系统内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
二标包: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合同范围须包含大屏显示系统(LED显示屏)和装饰装修工程,同时至少包含网络系统、综合布线、云桌面、会议及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其中两项及以上内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 2021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3.4.2 投标时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不存在较大数额罚款的情况等问题。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否则按废标处理)且加盖企业公章。经查询存在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 人员要求:
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其中之一)高级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没有在建工程且为投标单位正式注册人员,投标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3.5.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一标包: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合同范围须包含装饰装修工程和视频会议系统内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合同或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有不一致需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并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为准,可以与企业业绩重复】。
二标包: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业绩合同范围须包含大屏显示系统(LED显示屏)和装饰装修工程,同时至少包含网络系统、综合布线、云桌面、会议及扩声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其中两项及以上内容】。【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合同或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有不一致需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并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为准,可以与企业业绩重复】。
3.5.3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其中之一)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且为投标单位正式注册人员,投标时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无在建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职称证书、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6.2 投标单位须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①如果我单位中标,本项目不进行转包(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单位进行转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责任)。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与后期进场人员保持一致,如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6.3 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net/)”,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3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费: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9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七)-6。
5.3投标人须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页面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六、发布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发布。
6.2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其他注意事项
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省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www.hnggzy.net/)。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7.2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人:王先生、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882560/658811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刘旭、高晓爽、赵璐
联系电话:0371-69092311
电子信箱:hnyx12@126.com
发布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