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21002-240043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达州燃气电站二期工程项目
柴油采购项目
询比价文件
采 购 人: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
中国·武汉
目 录
第一章 询比价公告.....................................................4
一、 询比价条件....................................................4
二、 拟采购货物一览表...............................................4
三、 采购要求.....................................................4
四、 响应人资格要求................................................4
五、 采购方式.....................................................5
六、 询比价文件的获取...............................................5
七、 文件澄清.....................................................5
八、 响应文件的递交................................................5
九、 开标.........................................................6
十、 确定成交人....................................................6
十一、 合同签订....................................................6
十二、 联系方式....................................................6
十三、 监督机构....................................................6
十三、监督机构....................................................9
第二章 报价表........................................................10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11
第一章 询比价公告
一、询比价条件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四川达州项目柴油,本次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车用柴油 | 0#柴油 | 升 | 100000 | 施工现场指定 吊车加油
|
注:以上数量为预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若因施工生产任务调整等原因,致使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量或交货时间发生部分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综合单价(详见报价要求),暂定总价,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2、交货期:根据项目通知分批交货。
3、交货地点:四川达州项目施工现场。
4、供油要求:(1)燃油必须用标准油罐车进行运输,拥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燃油运输许可证。
(2)报价人自行办理进出项目现场所需的出入证等文件,负责供货油品的现场取样工作(含取样瓶的提供),自行办理出入证。
(3)报价方必须有满足供应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运输能力,确保能够及时响应采购方的供油需求,在收到电话通知后的24小时内将所需油品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4)报价方要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测试,以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所供用的柴油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柴油品质优良,并保证柴油来源合法合规。
(5)报价方应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工作,在服务期内遵守国家及地方要求,满足现行标准,确保执行期间合规合法。
5、价格要求:综合单价F=基准价B+固定浮动额D。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保险费、利润、为工地提供加油车辆及服务人员费用、税费等费用。
报价基准价B为四川省发改委(http://fgw.sc.gov.cn/)发布的2024年4月1日24时起0#车用柴油(Ⅵ)最高零售价格作为本次采购柴油的基准价。
实际结算基准价以发货当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的当期对应型号信息价+固定增减额,固定增减额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固定浮动额D:指各单位在报价时,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所报的浮动金,包含装车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利润、税金上浮为正值,下浮为负值。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供应期)不予调整。
以上报价为货到项目现场(含税价格),并开13%(或其他税率,在报价文件中予以说明)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输,保险等费用)。报价有效期不得晚于90日。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根据分项价或不含税价协商调整并书面确认)。
6、质量标准或要求:
(1)十六烷值不小于(发热量)45;
(2)馏程:50%馏出温度℃不高于300;90%馏出温度℃不高于355;95%馏出温度℃不高于365;
(3)运动粘度(20 ℃ mm2/S 3.0—8.0;
(4)10%蒸余物残炭不大于0.3;
(5)灰分不大于0.01;
(6)硫含量不大于0.2;
(7)机械杂质无。
(8)《车用柴油》(GB 19147-2016)等国家标准及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
(9)报价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询价方ISO14001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询价方OHSMS180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10)对于供应的柴油,供方应无条件配合需方取样,并支持认可第三方检测结果,及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若产品质量不达标,该批柴油将视为不合格品且不予以结算,由供应方在3内自行处置,超过时间不处置由采购方处置;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任何问题由供方承当所有责任,需方有权对供方进行罚款。 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应在24个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人到现场处理;供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需方可
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7、质保期:卖方所供柴油因质量缺陷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卖方对所供柴油质量负终身责任。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需提供和被委托单位的运输协议及被委托单位的资质证明)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产品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及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或文件证明(提供清晰完整的合同扫描件及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5、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响应人不存在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采购方式
本次采用询比价二次报价方式。
六、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获取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获取询比价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于上述时间内在集采平台下载询比价文件。
七、文件澄清
响应人如对询比价文件有疑问,应于2024年04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2日9:30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加盖公章)。逾期未在集采平台进行报价或通过其他渠道递交报价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须提交“签字盖章(扫描版)”和“电子表格(可编辑表格版)”偏差表等报价表及其他报价资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
3、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九、开标
开标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采购人登录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查看下载报价响应文件。二次报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十、确定成交人
采用(二次)报价方式,采购人按规定组建询比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提供的样品,产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议后推荐成交人,经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确定成交人后,采购人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根据询比价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和采购人在电建云链服务平台线上签订合同。
非采购人原因单方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供应商,视其情节轻重暂停其三个月至一年的合格供应商资格,或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一年至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十二: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2、付款比例:先货后款,按月结算,询价人收到发票后45日内全额支付当期结算款,若因支付延迟等原因,导致询价人延后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报价人给予询价人适当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询价人违约(宽限期三十天)。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园林路136号瑞丰国际大厦
联 系 人: 刘燕
电 话: 027-86650761
电子邮箱: 903322146@qq.com
十四、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监察内控部
监督电话:027-86650946
2024年04月09日
第二章 报价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 数量 (L) | 以四川省发改委http://fgw.sc.gov.cn/发布的2024年4月1日24时起0#车用柴油(Ⅵ)最高零售价为本次采购的基准价B | 固定增减额(含税、元/L) | 税率(%) | 税额 (元/L) | 含税综合单价 (元/L) | 含税总价 (元) | 备注 |
1 | 车用柴油 |
0#柴油
| 100000 | 7.80 |
|
|
|
|
|
|
3 | 合计(元): |
|
|
|
|
|
|
注: 1、以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fgw.sc.gov.cn)发布的2024年4月1日24时起0#车用柴油(Ⅵ)最高零售价为本次采购的基准价。
2、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供应期)不予调整。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附件
需 方: | 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合同编号: |
|
供 方: | 供应商名称 | 签约地点: | 洪山区园林路136号 |
合同名称: | 项目名称项目材料名称采购合同 | 签约时间: | 年年月月日日 |
一、 规格及数量: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 数量 (L) | 以四川省发改委http://fgw.sc.gov.cn/发布的2024年4月1日24时起0#车用柴油(Ⅵ)最高零售价为本次采购的基准价B | 固定增减额(含税、元/L) | 税率(%) | 税额 (元/L) | 含税综合单价 (元/L) | 含税总价 (元) | 备注 |
1 | 车用柴油 |
0号柴油
| 100000 | 7.80 |
|
|
|
|
|
|
不含税合同价款 | 人民币(大写): 元(¥ ) | |||||||||
合同税额 | 人民币(大写): 元(¥ ) | |||||||||
含税合同价款 | 人民币(大写): 元(¥ ) |
本合同为可调综合单价,综合交货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保险费、利润、为工地提供加油车辆及服务人员费用、税费等费用。
以四川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fgw.sc.gov.cn)发布的2024年4月1日24时起0#车用柴油(Ⅵ)最高零售价为本次采购的信息价,固定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供应期)不予调整。
二、 质量及技术标准
(1)十六烷值不小于(发热量)45;
(2)馏程:50%馏出温度℃不高于300;90%馏出温度℃不高于355;95%馏出温度℃不高于365;
(3)运动粘度(20 ℃ mm2/S 3.0—8.0;
(4)10%蒸余物残炭不大于0.3;
(5)灰分不大于0.01;
(6)硫含量不大于0.2;
(7)机械杂质无。
(8)《车用柴油》(GB 19147-2016)等国家标准及竞标文件技术要求,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
(9)报价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询价方ISO14001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询价方OHSMS180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10)对于供应的柴油,供方应无条件配合需方取样,并支持认可第三方检测结果,及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若产品质量不达标,该批柴油将视为不合格品且不予以结算,由供应方在3内自行处置,超过时间不处置由采购方处置;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任何问题由供方承当所有责任,需方有权对供方进行罚款。 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应在24个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人到现场处理;供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需方可
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供方所供柴油因质量缺陷问题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三、 交货方式:供方需配备油罐车及加油、计量设施前往指定地点对施工设备进行加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货物在交货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及损失均由供方承担)。若供方代表或驾驶员不听从需方人员对运输车辆的指挥,需方有权拒收此批次产品。
交货地点:四川达州市达川区斌郎街道桥坝社区川投达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湖北电建二期项目部。
联 系 人:王亚彤
联系电话:18108661661
四、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至需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需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供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柴油数量的增加、减少或原材料的涨价对需方断供或调高单价、变更索赔。如果供方没有按时交货,将按本合同中“违约责任”承担责任,并由供方承担需方由此产生的损失。若供方不按供货通知的要求,擅自提前发货,提前到达现场,则需方可以不提供场地存放,并拒绝收货。
如果供方未能遵守双方最终约定的交货进度计划,供方应向需方支付以下相应金额,但全部支付款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损害赔偿费(如有)的限额。在不排除采用其它方法收回该款项的前提下,需方可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供方的款项(或从履约保函)中扣除该罚款的总额。误期损失赔偿费不得解除供方完成合同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如供方未能根据供货计划按期交货,则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违约罚款, 违约罚款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
* 迟交7日以内,每日违约罚款为迟交设备总金额的2‰(千分之二)。
* 迟交20日以内,每日违约罚款为迟交设备总金额的3‰(千分之三)。
* 延迟20日以上需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供方需承担合同金额10%违约金和需方的相关损失。
供方支付违约罚款并不解除供方在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如交货义务)也不影响需方就供方违约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向供方索赔。
五、 结算方式
5.1 结算原则:合同执行时,按照加油当天的单价和加油量计算每次加油的总价。即:单次结算款以发货当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的对应型号信息价+固定增减额,如遇节假日当天无信息价则以节假日前最近一次信息价为准;固定增减额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5.2支付程序:由需方项目部负责验收及结算支付,先货后款,按月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需方收到以下资料后45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当批交货金额的100%,若因支付延迟等原因,导致需方延后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供方给予需方适当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需方违约(宽限期三十天)。
1、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供方不能按约定提供发票,或提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而引发的责任由供方承担);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根据分项价或不含税价协商调整并书面确认)。
2、产品材质证明书及合格证书;
5.3支付方式:采用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支付。
六、质保期:供方对所供柴油质量负终身责任。
七、供方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无论何种原因,供方必须按需方的供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若供方未按需方的供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足量供应,每逾期一天交货,供方同意每天向需方支付罚金人民币5000元;若逾期超过5天,因此并造成需方停工待料或影响需方工程进度的,所增加的各项费用及工期延误也由供方承担。同时,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合同,需方保留其它损失的追诉权;对此,买卖双方无任何异议。
2、若供方所供的柴油因质量问题而给需方设备造成损害,损害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供方承担。对此,供方无任何异议。
3、由于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的需方对该批柴油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供方承担。对此,供方无任何异议。
4、本合同签订后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需方对供方业绩追踪考核后确认不合格;或产品质量经送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以及供方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施工进度时,除追索供方给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外,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而供方无条件接受;对此,买卖双方无任何异议。
5、对供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行为、拒不执行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视情节给予500~10000元人民币的处罚。对连续受两次以上处罚仍然违规操作、拒不执行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时给予清退.
6、由于因供方以上等因素造成的合同终止,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对此,买卖双方无任何异议。
八、留置权:供方同意并保证其任何分包人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或根据相关法津法规对需方及总包人/业主任何的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设备及材料等所享有的留置权,并承诺其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权利瑕疵、权利负担或其他影响需方或总包商/业主行使权利的情形。如果出现前述情形,供方应当立即向债权人付清欠款或采用其他的方式解除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影响需方或总包人/业主权利的情形,并承担由此给需方或总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九、供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责任、维修更换责任、现场服务责任等),需方有权暂停对供方的付款,如供方拒绝履行或经需方通知后7日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需方有权自行解决或另行委托完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均由供方承担。
十、争端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供方应保证其与供应/分包人的分包合同中争议解决约定同样执行上述条款,否之,供方应承担需方被其供应/分包人直接诉求的除应付材料款外的费用损失。
十一、对于供需双发的重大信息变更,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如纳税登记变更等。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投标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附件1 《廉政协议》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需方: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航空路38号
授权人:
经办人:刘燕
电话: 027-86650957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友谊大道支行
帐号:556061086067
税号:91420000300257588L
供方:供方名称
地址:供方地址
授权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附件1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外包、物资采购廉政合同
需方: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方:
为了加强对公司经济运营活动的监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合作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暗箱操作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经需供双方约定,特签订本合同。
一、需方廉政责任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要或接收供方的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及其他馈赠;
3、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接收供方的请吃、请钓、旅游和各类消费活动;
4、需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变相接收供方的钱物;
5、需方工作人员及亲友不得在供方报销个人负担的费用或以各种名义领取酬金。
二、供方廉政责任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廉政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供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向需方及亲友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及其他馈赠;
3、供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请需方及亲友宴会、钓鱼、旅游和各类消费活动;
4、供方不得以打“业务牌”的形式向需方工作人员变相赠送钱物;
5、供方不得为需方工作人员报销个人负担的费用或以各种名义发放酬金。
三、违约奖罚
1、需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友发生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党纪政纪条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同时给予举报人奖励1000元,以资鼓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
2、供方发生违约行为,需方有权解除相应合同;
3、需、供双方均未发生违约行为,需方应支付含廉政约定保证金在内的应付款。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在需供双方签订工程(商务)合同时一并签订,并具有同等效力,并作为相应合同附件一并存档;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解决,并报需方纪委监察部门备查;
本合同一式三份需供双方各执一份,报送需方纪委监督部门一份;
4、本合同的解释权为需方纪委监察部门;
5、本合同监督部门为需方纪委监察部门。
举报电话:027-86650953
需方(盖章)中电建湖北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供方(盖章)
经办人: 刘燕 经办人:
- 1 - -
bid.power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