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南县公司会议室电子屏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 |
预算 |
采购清单及产品参数要求 |
备注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南县公司会议室电子屏采购项目(二次) |
14.60万元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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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以及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等伴随服务的费用,以及实现本合同规定事项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
3.3.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廉洁自律要求,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益阳分公司禁投名单。
3.5.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领取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标投标方式。
5.2 从2024年4月10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5.3 获取文件的地址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益阳市大桃北路108号桂苑•金山国际广场西座12层)
5.4 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份,报名时购买,售后不退。
5.5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截图
5.6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发布公告的媒体上发布。
5.7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益阳市大桃北路108号桂苑•金山国际广场西座12层),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上发布。
8、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9、保证金及其他补充事项
(1)金额:贰仟元整(¥2000.00)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保证金的支付形式:
银行转账(基本户转出)或银行保函,并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益阳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益阳赫山支行
账 号:43050167710800000167
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东421号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0737-635122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学海、袁军、徐军
电 话:15361864024
地 址:湖南省益阳市大桃北路108号桂苑•金山国际广场西座1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