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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办事处住宿房屋租赁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10     浏览:0    

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办事处住宿房屋租赁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办事处住宿房屋租赁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CECOM-2024-BD02-0365)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办事处住宿房屋租赁项目(第二次)

2、采购编号:CECOM-2024-BD02-0365

3、采购内容:

深圳办事处住宿房屋租赁,租赁1套四室两厅居室及1套三室两厅居室房屋,租赁期限3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租赁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出租的房屋须具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件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如出租的房屋为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则提供房管部门同意出租的证明;

4)供应商须是房屋所有权人或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提供唯一授权文件;如出租的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则须提供所有共有产权人同意租赁的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唯一授权不能同时参与;

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邮政企业领导人员或员工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房产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具体参照平台页面右下角“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1)售价为人民币0元。

2)投标人(供应商)注册:

投标人(供应商)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网址 www.cec-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如无法在CEC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报名,供应商需要将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邮件发送至tanjinglun@ce-com.cn进行报名,否则视作未报名成功处理

3)支付(方式):

①电汇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并上传电汇底单(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

②网上在线支付购买:完成“注册”后,按“网上在线支付”--提交--个人/企业账户付款--网上支付--进入银联电子支付页面完成付款,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磋商文件)电子版”(银行卡应具备银联、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客服电话:010-89178317

客服邮箱:service1@ebidding.com.cn

工作时间:09:00-11:30 | 13:30-17:00

3)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449日至2024415,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刘亚杰

联系电话:010-52200340,liuyajie@ce-com.cn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2024422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或密封不完好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4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第会议室。

供应商须派代表当面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CEC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ec-ec.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项目联系人: 谭景仑、杨贺发、马文强、张诗洋

   话:1531311088215811039685

电子邮件:tanjinglun@ce-com.cnyanghefa@ce-com.cn

--户    名: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344171055868

 


编辑:cec-ec.com.c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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